一、项目基本情况 |
招标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卫生院医疗保健综合楼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开标时间 | 2021年10月21日 **时间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市新柳大道115****会议中心8楼802开标室 |
招标控制价(签约合同价) | ****607.77元 |
二、中标候选人情况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 | 三江侗****公司 | ******公司 |
投标报价(签约合同价) | 人民币柒佰玖拾贰万壹仟零伍拾捌元肆角整 (¥7,921,058.40元) | 人民币柒佰玖拾贰万叁仟玖佰陆拾壹元玖角柒分(¥7,923,961.97元) | 人民币柒佰玖拾叁万玖仟叁佰捌拾贰元伍角壹分 (¥7,939,382.51元) |
投标报价(合同价格) | 人民币柒佰玖拾贰万壹仟零伍拾捌元肆角整 (¥7,921,058.40元) | 人民币柒佰玖拾贰万叁仟玖佰陆拾壹元玖角柒分(¥7,923,961.97元) | 人民币柒佰玖拾叁万玖仟叁佰捌拾贰元伍角壹分 (¥7,939,382.51元) |
暂估价 | 无 | 无 | 无 |
暂列金额 | 无 | 无 | 无 |
工程量清单报价修正结果 | 无 | 无 | 无 |
工程量清单报价修正原因及依据 | 无 | 无 | 无 |
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资质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
财务要求 | 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17年、18年、19年、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18年、19年和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18年、19年和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资格业绩:无要求。加分业绩:3年内(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完成过类似工程一项得5分,满分5分。 完成过类似工程指:完成过房屋建筑工程的业绩。 | 1、****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2、三江县丹洲镇板必村产业扶贫微田园项目疏菜大棚工程 3、三江县2020年村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同乐乡寨大村村部工程 4、****小学围墙、校门、挡土墙工程 | 1、**县林溪风雨九寨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2、三江县同乐乡高武村平文屯易地扶贫搬迁工程(EPC)总承包 3、**县富禄乡高岩村易地扶贫搬迁工程(EPC)总承包 4、****幼儿园教学综合楼工程 5、三江县独峒镇村集体综合经济楼 | 无 |
诚信要求 | 企业的**建筑市场诚信信息未被锁定,并且招标人不接受被纳入**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主体 黑名单的主体参加投标 | 企业的**建筑市场诚信信息未被锁定,并且没有纳入**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 企业的**建筑市场诚信信息未被锁定,并且没有纳入**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 企业的**建筑市场诚信信息未被锁定,并且没有纳入**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
人员要求 | 项目经理资格 | 沈瀚(注册编号:桂245****26079;身份证号:****281985****0050) | 丁辉(注册编号:桂245****45656;身份证号:****281987****001X) | 曹招茂(注册编号:桂245****57122;身份证号:****281991****6015) |
专职安全员 要求 | 张胜波(身份证号:****321985****2558) | 谭锋(身份证号:****281988****0510) | 程慧琳(身份证号:****281989****0021) |
技术负责人 | 曾庆刚 | 杨文春 | 秦玉星 |
其他要求 | 无 | 无 | 无 | 无 |
三、评标情况 |
评审否决投标情况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 |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
无 | 无 |
详细评分汇总情况 | 详见附件 |
四、异议 |
异议时限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1年10月22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1年10月27日 |
异议方式 | **及市辖五县备案的项目,异议人可直接将纸质材料送达招标人、招标代理处。 |
五、投诉 |
投诉受理部门 | **县****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2-****628 |
投诉时限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已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投诉方式 | **及市辖五县备案的项目,投诉人可直接将纸质投诉材料送至本项目的招投标监督部门。 |
六、招标人确认 |
招标人意见 | 单位公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