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建筑群和李白馆电路改造工程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楼建筑群和李白馆电路改造工程 | |||||||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 | ****政府公文处理标签 | |||||||
发包人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资金来源 | 政府资金 | |||||||
建设地点 | **市采石矶公园内 | |||||||
建设规模 | **楼建筑群和李白馆电路改造工程,项目位于采石矶公园内。本工程为采石矶公园内修缮工程,本工程属于国家级文保建筑。工程****纪念馆和**楼两个建筑组群。本次主要建设内容为建筑群内低压配电、照明改造工程,其中应急疏散照明只更换管线,仍利用原有系统。具体做法详见工程量清单。 |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施工范围 | 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 | |||||||
控制价(人民币) | 本项目的控制价为543773.83元 (其中:暂估价: / 元;暂列金额:40000元) | |||||||
下浮比例及成交价(人民币) | 本工程下浮比例为20%。 成交价=(控制价-暂估价及暂列金额)*(1-20%)+暂估价及暂列金额。 成交价为443019.06元,成交价按控制价相应子目综合单价同比下浮(其中暂估价、暂列金额不下浮)。 | |||||||
比选单位资格 要求 | 1、比选单位须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资质: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②有效期内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2、已从**市公共**交易系统获取资料。(比选文件及其相关附件)。 3、信誉要求: (1)比选单位无被**省外****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作“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处罚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比选单位无被**省内的****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作“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处罚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4、比选单位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市公共**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比选日前两年内未被**市、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最近一次被**市、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比选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市、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比选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市、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比选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市、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比选日超过24个月。 5、比选单位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比****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比选单位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比选单位被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注:以上(1)-(4)项仅以比选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公布的信息为准。 | |||||||
资料下载 | 1、参加比选的单位可于本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登陆****交易中心网(网址:zbcg.****.cn),从**市公共**交易系统下载相关资料。 2、比选资料下载截止时间为: 2021 年10月25日17: 30(**时间)。 3、资料下载无需缴纳费用。 4、参加比选的单位应仔细审阅比选公告要求,若出现不具备比选单位资格要求,但参加比选的,可能会对比选单位的信用产生不利影响。 |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1、代理服务费:以成交价为计算基数,分标段按下表规定计算后乘以90%向成交人收取。 2、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示例
注:计算后不足贰仟元的,按代理服务费贰仟元向成交人收取。 3、比选结束后三日内,成交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核对代理服务费,并将代理服务费汇至指定账户,成交人不按要求缴纳代理服务费,视为放弃成交。 | |||||||
比选时间和比选地点 | 1、比选时间: 2021年10月26日15:00 (**时间) 2、比选地点:**市**区印**路2009号(印**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5楼第 1 开标室。 3、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比选现场人员聚集,比选单位不派代表前往比选现场参与比选活动。 | |||||||
参加比选须知 | 1、比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到场时不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但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在2021年10月26日8: 30-11:30送至发包人处(地址:**省**市雨**路336号****406室),联系电话:李**,0555-****728)。 2、由发包人核查比选单位递交的以上相关材料,符合要求且在本项目比选公告网页下方显示名单中的比选单位,可进行登记参与比选。未按比选公告要求的时间送达的,不予登记,不予参加该项目后续比选;已登记但未在本项目比选公告网页下方显示的名单中的(具体见****交易中心网零星项目比选公告页),不予参加本项目后续比选。 注:请参加比选的单位合理安排时间,否则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比选单位自行承担。 | |||||||
比选办法 | 比选时,在监督员的监督下,由发包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由发包人核查并登记的名单中随机产生,不再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成交人的方法如下: (1)至比选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照本项目由发包人核查并登记的名单的顺序号码,将本项目由发包人核查并登记的名单中对应的号码现场公示,一个比选单位对应一个号码。 (2)由发包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按以下步骤公开随机抽取号码,抽取的号码对应的比选单位即为本项目成交人。 ①若参与本项目家数大于或等于100家,则按个位、十位、百位数的顺序抽取。【例:总家数为168家,先抽取0~9作为个位数,再抽取0~9作为十位数,最后抽取0~1作为百位数。】。最后将以上抽取的百位、十位、个位数组成一个号码,该号码对应的比选单位即为本项目成交人。注:若通过上述程序抽取产生的个位、十位、百位数组成的号码没有对应的单位,则重新抽取百位数。十位数、个位数不再重新抽取。 ②若参与本项目家数小于100家且大于或等于10家,则按个位、十位数的顺序抽取。【例:总家数为52家,先抽取0~9作为个位数,再抽取0~5作为十位数;总家数为96家,先抽取0~9作为个位数,再抽取0~9作为十位数。】。最后将依次抽取的十位、个位数组成一个号码,该号码对应的比选单位即为本项目成交人。注:若通过上述程序抽取产生的个位、十位数组成的号码没有对应的单位,则重新抽取十位数。个位数不再重新抽取。 ③若参与本项目家数小于10家,则直接抽取1~9号球,对应的比选单位即为本项目成交人。 注:抽取出的比选单位,不具备本公告中资格要求的,按照本项目比选公告网页下方显示的比选单位序号顺延,若顺延至最后一个号码依旧无比选单位具备资格要求的,继续从本项目比选公告网页下方显示的比选单位序号1号开始顺延。 (3)招标代理机构向成交人告知比选结果,并在****交易中心网发布本项目的成交公告。 | |||||||
合同文本 | 随本项目比选公告同时附合同格式文本(合同格式文本详见附件)。成交后,成交人需在合同中明确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 | |||||||
履约担保 | 1、本项目发包人向成交人□收取 √不收取 履约担保。 (1)履约担保的形式:以汇款方式将履约保证金****银行账号或提供等值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保函。 (2)履约担保的金额:签约合同价的2%。 (3)成交人须在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银行账户或提供等值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保函,否则视为“成交后,成交人因自身原因拒绝与发包人签订项目合同”,发包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向市公管部门报告,按有关规定处理。 | |||||||
特别提示 | 1、成交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否则发包人有权取消本项目成交人的成交资格,并向市公管部门报告,按有关规定处理: (1)成交后,因自身原因拒绝与发包人签订项目合同的; (2)无正当理由不履行项目合同中约定的工期、质量等合同条款的; (3)发生较大级(含较大级)以上工程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的; (4)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2、参与的比选单位,对本项目的控制价(含综合单价、措施费等)有异议的,应当在比选时间截止2日前向发包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同接受本项目控制价(含综合单价、措施费等),一旦成交,发包人不接受成交人针对控制价(含综合单价、措施费等)提出的任何异议。 3、本项目比选公告网页下方显示的比选单位,视为已参与并下载了相关资料。比选单位可以放弃本项目比选,但必须在比选当天比选时间截止前,在比选现场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书面放弃材料,否则视同已该比选单位接受本次比选的全部内容及相关要求,若成交后放弃成交或者拒绝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发包人将报市公管部门报告,按有关规定处理。
| |||||||
联系方式: 发 包 人:**** 地 址:**省**市雨**路336号 邮 编:243000 联 系 人:李** 电 话:0555-****72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印**路2009号(印**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七楼业务一部 邮 编:243000 联 系 人:毕乔 电 话:0555-****696 技术支持电话:****980000、0555-****1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