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福泰华庭二期(二标段)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福泰华庭二期(二标段)项目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福泰华庭二期(二标段)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10月25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11月30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福泰华庭二期(二标段)项目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泰华庭二期(二标段)项目由 ****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以睢开经发备[2021]9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多渠道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福泰华庭二期(二标段)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开发区幸福**侧,九旭大道东侧。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3.09万平方米,占地面积约22722.04㎡平方米,包括房屋主体结构工程、安装工程及相关附属配套等。 2.1.3合同估算价:约 9112.14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480 日历天,其中设计 30 日历天,施工 450 日历天。 2.1.5 其他: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有关标准、委托方有关技术要求、 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 (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3)物资采购:满足和符合招标文件、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相关验收规范要求;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的工程EPC总承包,包括前期报建报批、扩初设计、物资采购、施工建设全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及保修服务等,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一揽子交钥匙工程,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办理工程前期的手续(需承包人报建的,由承包人自行完成;需发包人完成的,承包人需义务配合发包人完成)、报批、图纸审批、审查、专家论证等工作。由于报建审批等工作产生的收费,除政府行政收费外,其余均由承包人承担。 (2)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投资估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包括不超出设计范围的施工图变更设计及其他类型项目设计等)、专项设计以及相关的二次深化设计、工程施工期间现场设计和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等; (3)红线内场地平整及施工临时道路修建、地上附着物清理。 (4)施工包括经审核通过后的全部施工图内容的施工及养护(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养护两年),项目红线范围内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建筑、结构、公共部位装修、门窗(入户门、外立面门窗、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等)、栏杆、强电系统、给排水系统、弱电系统、智能化系统、消防系统及设备工程、防雷(含检测)、电梯、室外附属配套(配电房、景观铺装、小品构造、桥梁、绿化种植、绿化浇灌、围墙、大门、道路、雨污水管网、强弱电等)、亮化照明(路灯、景观、楼宇等)、通信、标识标线、临时设施、红线范围内雨污水及通信管线施工至红线外招标人指定的位置和《建设标准说明》、《设计任务书》等资料所涵盖的所有内容。 (5)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 (6)协助发包人办理本项目正式用水、正式用电、热力、燃气、通讯、道路等与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应当接驳至总水表、热力表、配电室出线端、通讯线路接入口及现有市政道路、市政管网(若市政无热力管道的预留热力接驳接口),并确保其有效运行; (7)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直至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移交的“交钥匙”工程总承包,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预、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8)其他为完成本合同及实现工程的预期目的,所应完成的相关工作,包括合同中虽未提及但经合理推断将对工程的稳定、完整或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9)电力工程、燃气工程、给水工程(指用户表前部分)、热力工程的设计及施工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或壹级注册建筑师或与项目规模相适应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以下要求: 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1)投标人自2018年 08月 01日以来,承担过房屋建筑工程的单项合同金额≥2500万元或者单项合同建筑面积≥ 5000平方米的工程总承包业绩(EPC)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 【工程总承包业绩(EPC)、施工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 注:类似业绩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2)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 08月01日以来,承担过房屋建筑工程的单项合同金额≥ 2500万元或者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的工程总承包业绩(EPC)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或监理业绩; 【工程总承包业绩(EPC)、施工总承包业绩、监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 注:类似业绩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3)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本内容仅适用于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为 总承包项目经理时)。 (4)投标人(施工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投标人(设计单位)投标人应取得经**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网址:http://www.****.cn/]“****公司”专栏,咨询电话 0516-****1315、0516-****1315;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 5 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 1 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管理部门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9981、0516-****0966)。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 2 家)。 (1)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可以以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 (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25 日 至2021年11 月 30 日 09时 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 年 11月 30 日 09时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评定分离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cn/jszb/)、**市公共**交易网(http://www.****.cn/)上发布。 9. ****管理部门及电话9.1****管理部门:****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9.2电话: 0516-****2705 10.其他10.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 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2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 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 ****980000 。 11.联系方式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睢** 地 址:睢**元府西路252号 联 系 人: 孙工 联系 人:仝曼 电 话:0516-****9681 电 话:0516-****6777/189****0669 2021 年 10 月 25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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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0] 福泰华庭二期(二标段)项目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泰华庭二期(二标段)项目由 ****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以睢开经发备[2021]9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多渠道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福泰华庭二期(二标段)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开发区幸福**侧,九旭大道东侧。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3.09万平方米,占地面积约22722.04㎡平方米,包括房屋主体结构工程、安装工程及相关附属配套等。 2.1.3合同估算价:约 9112.14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480 日历天,其中设计 30 日历天,施工 450 日历天。 2.1.5 其他: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有关标准、委托方有关技术要求、 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 (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3)物资采购:满足和符合招标文件、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相关验收规范要求;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的工程EPC总承包,包括前期报建报批、扩初设计、物资采购、施工建设全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及保修服务等,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一揽子交钥匙工程,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办理工程前期的手续(需承包人报建的,由承包人自行完成;需发包人完成的,承包人需义务配合发包人完成)、报批、图纸审批、审查、专家论证等工作。由于报建审批等工作产生的收费,除政府行政收费外,其余均由承包人承担。 (2)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投资估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包括不超出设计范围的施工图变更设计及其他类型项目设计等)、专项设计以及相关的二次深化设计、工程施工期间现场设计和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等; (3)红线内场地平整及施工临时道路修建、地上附着物清理。 (4)施工包括经审核通过后的全部施工图内容的施工及养护(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养护两年),项目红线范围内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建筑、结构、公共部位装修、门窗(入户门、外立面门窗、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等)、栏杆、强电系统、给排水系统、弱电系统、智能化系统、消防系统及设备工程、防雷(含检测)、电梯、室外附属配套(配电房、景观铺装、小品构造、桥梁、绿化种植、绿化浇灌、围墙、大门、道路、雨污水管网、强弱电等)、亮化照明(路灯、景观、楼宇等)、通信、标识标线、临时设施、红线范围内雨污水及通信管线施工至红线外招标人指定的位置和《建设标准说明》、《设计任务书》等资料所涵盖的所有内容。 (5)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 (6)协助发包人办理本项目正式用水、正式用电、热力、燃气、通讯、道路等与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应当接驳至总水表、热力表、配电室出线端、通讯线路接入口及现有市政道路、市政管网(若市政无热力管道的预留热力接驳接口),并确保其有效运行; (7)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直至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移交的“交钥匙”工程总承包,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预、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8)其他为完成本合同及实现工程的预期目的,所应完成的相关工作,包括合同中虽未提及但经合理推断将对工程的稳定、完整或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9)电力工程、燃气工程、给水工程(指用户表前部分)、热力工程的设计及施工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或壹级注册建筑师或与项目规模相适应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以下要求: 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1)投标人自2018年 08月 01日以来,承担过房屋建筑工程的单项合同金额≥2500万元或者单项合同建筑面积≥ 5000平方米的工程总承包业绩(EPC)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 【工程总承包业绩(EPC)、施工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 注:类似业绩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2)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 08月01日以来,承担过房屋建筑工程的单项合同金额≥ 2500万元或者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的工程总承包业绩(EPC)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或监理业绩; 【工程总承包业绩(EPC)、施工总承包业绩、监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 注:类似业绩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3)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本内容仅适用于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为 总承包项目经理时)。 (4)投标人(施工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投标人(设计单位)投标人应取得经**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网址:http://www.****.cn/]“****公司”专栏,咨询电话 0516-****1315、0516-****1315;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 5 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 1 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管理部门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9981、0516-****0966)。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 2 家)。 (1)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可以以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 (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25 日 至2021年11 月 30 日 09时 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 年 11月 30 日 09时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评定分离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cn/jszb/)、**市公共**交易网(http://www.****.cn/)上发布。 9. ****管理部门及电话9.1****管理部门:****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9.2电话: 0516-****2705 10.其他10.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 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2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 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 ****980000 。 11.联系方式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睢** 地 址:睢**元府西路252号 联 系 人: 孙工 联系 人:仝曼 电 话:0516-****9681 电 话:0516-****6777/189****0669 2021 年 10 月 25 日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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