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县危桥改造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第001号补遗书
1.本项目计划工期为:
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0月30日,总工期305日历天。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48页“评标办法附表”,因文字重叠,现澄清如下:
评标办法附表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2 (1) |
施工组织设计 |
40 |
施工总体计划 |
8 | ①项目进度计划、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目标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较好的,得 4.8~6.4 分(不含 6.4 分); ②项目进度计划、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目标详细程 度、合理性、针对性好的,得 6.4~8 分(含 6.4 分)。 | |
关键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
20 | ①关键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比较详细、比较合理,操作性较强,得 12~16 分(不含 16 分); ②关键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详细、合理,操 作性强,得 16~20 分(含 16 分)。 | ||||
质量、安全、环 保、进度保证措施及合理化建议 |
12 | ①质量、安全、环保、进度保证措施及合理化建议详细程度、合理性、针对性较好的,得 7.2~9.6 分(不含 9.6 分); ②质量、安全、环保、进度保证措施及合理化建议详细程 度、合理性、针对性好的,得 9.6~12 分(含 9.6 分)。 | ||||
2.2.2 (2) |
主要人员 |
25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
12.5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 7.5 分,加分情况如下: ①职称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加 1 分,最多加 1 分; ②增加 1个桥梁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加 2 分,最多加 4 分。 | |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
12.5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 7.5 分,增加 1个桥梁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业绩,加 2.5 分,最多加 5 分。 | ||||
2.2.2 (3) |
其他因素 | 技术能 力 |
10 |
技术能力 |
10 | 基础分为6分,投标人获得过1 项与项目施工有关的国家级工法、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主编或参编过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等,得2分。每增加一项加2分,最多加4分。 |
履约信誉 | 15 | 履约信誉 | 15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 12 分;加分条件如下: ①在 2020 ****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 价或 2020 ****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评定为 A 级的,得 1 分; ②在 2020****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 价或 2020 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评定为 AA 级的,得 3 分。 注: a 得分不累加,①②只计一次最高分,本项最高加 3分。 b 投标人未参加 2020****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 2020****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综合信用评价的,采用 2019 ****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 2019****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综合信用评价结果。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施工企业初次进入**省,其信用****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确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综合信用评价的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 A 级对待。省级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施工企业初次进入**省,其信用等级参照企业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省级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尚无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省级综合评价的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 B 级对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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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业绩 | 10 | 项目业绩 | 10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 6 分,加分情况如下: 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类似桥梁项目工程业绩加2分,最多加4分。 |
注:1.各评****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个人业绩加分项不设年限要求。****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 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网页截图复印件或相关业绩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加分条件的规定, 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3. 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加分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按照加分条件的要求分别进行加分。
投标人所附企业加分业绩应为近五年(2016 年 1 月 1 日~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完成的项目,超出此时间范围的业绩不加分。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运输局
电话:0452-****234
招 标 人:****
地 址:**镇人民路24号
邮 编:162100
联 系 人:郭瑞清
电 话:138****683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通达街232号
邮 编:150016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59****9327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