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队营房维修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及自筹,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中队营房维修****中队、秋林中队、壶口中队、集义中队四个营房维修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室内外粉刷,屋面防水及树脂瓦处理,更换防盗窗,更换断桥铝合金窗,漏水地面维修,更换损坏地砖及台阶,更换损坏灯具,更换维修给排水管道,更换卫生洁具,电气线路改造,暖气管道改造等。本项目预算投资160.49万元。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须为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份建筑工程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2020****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基本信息应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可查询,投标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29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花园C栋1单元300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7日14时30分。
6.3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花园C栋1单元3002。
6.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政府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县
联 系 人:王连生
电 话:135****371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花园C栋1单元3002
联 系 人:刘霞
电 话:155****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