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场小道河林区林下中药材种植林地租赁采购项经批准同意实施,项目实施机构为****,参照《中华人民**国森林法》、《****林场管理办法》、《**省林下种植利用规范》、《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林场小道河林区林下中药材种植林地租赁采购项目企业,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市**区世纪路605号(**艺博****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 年 11 月 18 日 09点00 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概况1.招标项目编号:****
2.招标项目名称:********林场小道河林区林下中药材种植林地租赁采购项目
3.招标人:****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00元/亩/年
6.项目概况
****林场小道河林区已建成人工林种植3.9万亩。本项目将小道河部分林区适合种植中药材的林地20481.3亩打包统一进行租赁招标,由****作为招标主体,以20年租赁期公开招标确定国有林承包经营单位,由中标企业向招标人支付承包费,按招标人要求及相关规定进行林下中药材种植及承担林地管理,经营期满后由中标企业将所有项目资产及项目经营权无偿移交招标人。
7.采购内容:租赁期限20年,5年为一个周期进行递增,每个周期递增20%,运营机构对林地进行专业管理、合法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8.承包费及支付方式:承包费用通过公开招标竞争确定,支付方式一年一支付。合同签订5个工作日内,中标企业向甲方支付第一年承包费,以后每年的承包费必须于当年的12月30日前一次性交清。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林地租赁要求
1.租赁林地用途:在租赁期内,中标企业主要将本合同项下林地用于中药材种植,不得另做他用。
2.在租赁期内,中标企业不得将租赁的林地转租给第三方,不准擅自砍伐、破坏林木,未经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
3.根据《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如利用国家二级公益林适度开展林下种植的需编制非木质**培育利用作业设计,经县级以**业主管部门依法批准后实施。中标企业应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提供非木质**培育利用作业设计。
4.****草原局关于印发《**省林下种植林地利用规范》的通知第7.1.1.3条林下种植规模150亩以上的(含150亩),除编制实施方案外,还应编制森林生态功能影响评价报告,报县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备案。中标企业应在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提供林下种植中药材实施方案和森林生态功能影响评价报告。
5.做好水保、环评等相关审批工作。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2018年至2020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两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应具备的财务资料。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公布的“失信惩戒对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7)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
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人员”及“被执行人信息”名单。
(8)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投标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
(9)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形时,相关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0月 26日至2021年11月 01 日,每天上午08:3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8:0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世纪路605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购买要求携带以下资料前来报名: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购买时提供);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购买时提供);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原件,复印件)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年 11月 18 日09点00分(**时间)
地点:******交易中心三楼二号开标厅(**市**区沧**路1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与有关的通知,将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ggzy.****.cn/)”和“**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www.****.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投标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后果由其自行负责,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其它网站转载公告,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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