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
草乌高速公路第一合同段项目工程集采物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次公****集团****公司草乌高速公路第一合同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资金均已落实,招标人为****,本项目所需钢护栏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全称:****
施工地点:**自治区****;
2.2项目概况:
2.2.1本标段位于**境内,本标段主线起止桩号为K862 000~K893 000,段落处于草高吐至**南改造段,改造段全长31km,设计速度由100km/h提升至120km/h,路基宽度维持25.5m不变,路线起点位于草高吐(通兴界)附近,终点位于**县南侧平新村。
本标段辅道起止桩号为FDK0 000~FDK31 000,辅道FDK0 000~FDK15 000草高吐至布**段利用既有X431(巴鲁线)进行改造,维持原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40km/h,路基宽度加宽为10m。路线起于草高吐嘎查南3.9公里处,终点位于布**苏木,终点桩号为FDK15 000。FDK15 000~FDK31 000段为**辅道,位于布**至科右中旗段落内(FDK15 000~FDK35 530)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10m。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桥梁工程、涵洞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及互通及服务设施。
2.2.2 工程造价:6.99亿元。
2.3本次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数量、交货地点等信息详见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
3.1.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公路护栏安全性能评价标准》(JTG B05-01-2013)中 A级及以上,具有国家认可的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公路护栏安全性能检测报告。
3.1.3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度、2020年度(每****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同****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原色扫描件)。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必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 ISO9001系列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产品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具有由国家认可的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公路护栏安全性能检测报告并且满足高速公路改扩建使用要求
3.1.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2019年、2020年同类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每年至少一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3.1.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近两年(2019、2020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19、2020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3.1.7其它:①不****公司、****公司、****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且限制交易期未满的供应商参与本次物资招标采购活动;②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③不接受接受代理商投标。生产厂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投标人可以投多个包件,同一投标人至多中1个包件的同类物资。
3.5生产商所提供的资质与证明资料等所有资料的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
3.6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不提供纸质版。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om)进行供应商注册、认证(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包件售价1000元整,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款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集团****公司草乌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第一合同段项目部,账号:060********24953767,开户行:****银行****公司科右中旗支行),售后不退。汇款时在汇款凭证上必须注明:****集团****公司草乌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物资名称 包件号;将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投标申请表(原件)附表2、标书款汇款凭证的扫描件(均加盖公章)压缩打包后一并发至****@qq.com电子邮箱,并电话告知联系人。
4.3已支付购买标书费用的投标人,请于 2021年10月26日至 2021年10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招标文件。
4.4 以个人名义汇款购买招标文件或汇款凭证未按要求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物资名称、包件号的招标文件不予售卖。
4.5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注册后方可参与投标,招标人不接受未注册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1年11月18日8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18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集团****公司草乌高速公路第一合同段项目会议室。(**自治区****国道111线,****液化气站对面中铁三局草乌项目会议室)。届时详见指示牌,各投标人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审验后退还)递交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每包件投标保证金10000元(壹万元整),投标人在距离开标3日前将投标保证金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集团****公司草乌高速公路施工总承包第一合同段项目部,账号:060********24953767,开户行:****银行****公司科右中旗支行),并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集团****公司草乌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物资名称 包件号,以个人名义办理投标保证金或未按要求注明相关内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5.4 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上传工作,否则招标人有权按废标处理。
5.5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后对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的报价进行解锁,或在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后勾选开标后自动解锁。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 :**自治区****国道111线,****液化气站对面中铁三局草乌项目会议室
联系人:王先生、张先生
电 话: 0351-****410 187****5698
邮 箱: ****@qq.com
8.招标公告附件:
附表-1:工程集采物资招标公告附表
附表-2:投标申请表
**** 二○二一年十月
附表-1:工程集采物资招标公告附表
包件号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包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元)
到货地点
备注
CWGHL-1
1
钢护栏
米
40838
1000
10000
****(**自治区****国道111线,****液化气站对面)
备注:1.以上物资材料数量、规格、型号在实施阶段可能有一定调整,最终数量、规格、型号应以招标人下达的供货订单为准。2.供货时间为根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时间,实际供货时间可能有一定调整,实际供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