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县玉屏街道板达饰面用灰岩矿
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黔南公易矿【2021】28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矿产**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省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及《矿业权交易规则》,经州政府批准,******局以挂牌方式出让**省**县玉屏街道板达饰面用灰岩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出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一)位置与范围
**省**县玉屏街道板达饰面用灰岩矿采矿权位于**县354°方位,与**县城直线距离约13km,行政区划属**县玉屏街道管辖。地理坐标为:东经107°50′21″~107°50′50″北纬25°31′28″~25°31′57″;勘查区面积0.47km2。
**县玉屏街道板达饰面用灰岩矿采矿权拐点坐标表 | ||
点号 | 坐标(国家2000坐标) | |
X | Y | |
1 | ****072.04 | ****4617.5 |
2 | ****934.04 | ****4761.1 |
3 | ****242.64 | ****4424.5 |
4 | ****167.035 | ****3946.22 |
5 | ****874.04 | ****4014.5 |
面积:0.47km2,开采标高:+1082米~+950米 | ||
(二)储量情况、出让年限及开采方式
拟出让采矿权前期地质勘查工作于2021年7月****储备中心组织实施完成,提交的《**省**县玉屏街道板达饰面用灰岩矿详查报告》、《**省**县玉屏街道板达饰面用灰岩矿(**)矿产**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经专家评审通过。备案基准日2021年9月10日,**省**县玉屏街道板达饰面用灰岩矿勘查区范围内(+1082m—+950m)饰面用灰岩矿石保有**量495.69万m3(1335.39万吨)。矿山建议生产规模50万吨/年(供参考,最终以行业主管部门批复核准规模为准),本次出让年限为5年(自颁发采矿许可证之日起计算),本次出让**量250万吨,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
(三)挂牌起始价核定:经集体研究,该采矿权出让收益起始价为550万元(不含前期地质勘查、编制报告的费用)。
二、拟出让采矿权的出让方式、条件及时间安排
1、增价幅度及竞买保证金
该采矿权采用无底价挂牌方式出让,由****进行公开挂牌出让。
增加幅度:10万元或者10万元的整数倍;
竞买保证金:200万元;
竞买保证金的处置:竞买保证金由竞买人在****按照规定缴纳。竞得人在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后5个工作日内由原账户不计息退回(分期缴纳的为缴纳首期后退回),竞得人未缴纳出让收益不予退回竞买保证金,未竞得人的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原账户不计息退回;
2、竞买方式:竞买人以增价报价方式竞买,竞买报价应高于起始价并高于前一轮报价。若只有一人竞买,报价等于或高于起始价即可成交,若有2人以上(含2人)竞买,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若在挂牌期限截止前1天内仍有两名及以上竞买人继续报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3、竞买条件:
(1)竞买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未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
(2)为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促进矿产**的节约利用,保护生态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的有关规定,按照**就地转换的原则,该矿山所开采的矿产**须就地建厂加工。竞得人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2年内,必须在州内注册企业并建成生产线对矿产**进行精深加工或为州内深加工企业提供原料,禁止原矿运到州外加工。否则,采矿许可证到期后,颁证机关不予办理采矿延续登记。
(3)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竞买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4、挂牌时间及地点
公告时间: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1月22日;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5日上午9点至2021年12月3日下午17点(工作日受理)
挂牌时间:2021年11月23日上午9点至2021年12月7日下午15点(工作日受理);
报名及挂牌活动地点:****;
5、报名方式:竞买人持报名资格所需材料到****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凭资格审查表到****领取挂牌相关资料(含出让矿权的基本情况、报名须知、报名相关表册等)。本次挂牌不接受电话、电邮及信函等方式报名。竞买人一旦申请报名并提交《采矿权竞买承诺书》,即视为对该采矿权出让公告内容无异议。
三、成交确认及合同签订
挂牌出让结束后,挂牌成交的,竞******局、****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及《交易证明书》。5个工作日内在自然**部、****政府、****网站公示出让结果,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按相关规定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竞得人须在10个工作日内执《成交确认书》与出让方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按期履行合同的各项义务。
四、****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局
联 系 人:林达、龚智
联系电话:139****9570、151****2558
开户单位:黔南布依族苗****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分行桥城支行
银行帐号:240********00043639
附件:1.竞买须知
2.现场竞价规则
附件1
竞买须知
一、**省**县玉屏街道板达饰面用灰****发改局、****环境局、****管理局、州林业局、****信息化局、州水务局、州住建局、****人民政府审查,未发现**范围与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地等各类保护地重叠的情况,不在禁采禁建区范围。
二、意向竞买人在递交报名申请前应充分了解采矿权范围的地质情况、**禀赋、土地权属、地上地下建设项目及**周边条件等相关情况。在竞得采矿权后,需自行按规定办理土地、林业、环评、水土保持、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涉及土地、房屋、林木等补偿的,竞得人自行协调产权所有人解决,如因土地、林地、道路等问题导致无法建设或开采的,竞得人须自行承担投资开发风险。
三、申请参加竞买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均验原件留复印件;委托报名参加竞买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竞买申请书(原件)。
四、竞买人需对以下内容作出书面承诺:履行采矿权人法定义务、按时缴纳出让收益及相关税费、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在开发利用矿产**的过程中,按照绿色矿山建设的要求建设,集约、节约利用矿产**,保护**地质环境和生态环境;竞得人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2年内,必须在州内注册企业并建成生产线对矿产**进行精深加工或为州内深加工企业提供原料,禁止原矿运到州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当地群众务工。
五、该采矿权的地质勘查和相关报告编制****储备中心组织实施,****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储备中心缴纳地质勘查和相关报告编制成本支出费用69.587万元(包括勘查费及组织实施费),未缴纳成本支出费用的不予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六、竞得人办理采矿许可证需按法律法规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采矿权使用费等费用,应缴数额、缴纳方式和缴纳时间等要求,在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的《采矿权出让合同》中约定。根据《矿产**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及《黔南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竞得人在办理采矿许可登记前,******局按相关要求足额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七、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交易,对违反公共**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将按照《印发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八、竞得人领取了采矿许可证获得采矿权后,在开采经营活动中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发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自然**主管部门将依法给予包括吊销采矿许可证在内的行政处罚,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得人承担,出让人不退还已收取的采矿权出让收益等相关费用。非因出让人过失造成的采矿权损减(包含但不限于采矿权面积缩减、采矿许可证废止、采矿许可证被吊销、出让合同终止等),出让人已经收取的采矿权出让收益等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九、竟得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2年内,未在州内注册企业并建成生产线对矿产**进行精深加工或未给州内深加工企业提供原料,以及今后开采的矿产**未在州内进行精深加工直接运到州外的,出让人(****,竞得人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及相关费用不予退还,造成的后果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十、开采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竞买人须慎重并自行承担风险。出现包含但不限于下列的情形,出让人不退还已收取的采矿权出让收益等相关费用。
1.法律法规修改或国家政策变化、矿产**规划调整对采矿权造成不利影响;
2.以往开展的地质工作及形成的地质勘查资料存在瑕疵;
3.因政策原因导致该采矿权与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及其他保护地重叠,无法办理采矿权延续、变更等相关手续的;
4.不可抗力的影响。
十一、如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挂牌成交记录、《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出让合同》的,本次挂牌作流拍处理进行公示,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局与****将根据《自然**部关于调整〈矿业权交易规则〉有关规定的通知》(自然资发〔2018〕175号)文件及发改法规〔2018〕457号《关于对公共**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要求,严格维护公共**交易行为的公平性、严肃性,将竞得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等一并纳入失信主体信息记录,列入联合惩戒名单进行通报。
附件2
现场竞价规则
一、本规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凡参加本场竞价会的竞买人应当遵守本规则的规定,并对自然参与竞价活动的行为负责。
二、****是本次竞价会的执行机构,在组织竞价活动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本次现场竞价采取增幅竞价的方式,每次加价幅度为10万元或其整倍数。
四、竞买人必须遵守会场秩序,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报价,不得干扰竞价会秩序,更不能有操纵、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取消竞买资格,没收竞买保证金,并依法追究责任。
五、现场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具体规则由现场竞价主持人宣布。
六、竞价成交后,竞得人不得以不了解或不完全了解竞价标的为由,提出取消交易。
七、本规则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