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称代理机构)受****(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社区****中心“**前哨”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社区****中心“**前哨”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人民币48万元
三、项目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四、潜在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供应商必须有能力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采购内容及提供相关伴随服务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5、投标供应商须****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6、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7、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磋商。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八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请投标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过程中,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投标,一经发现则取消投标供应商资格,该投标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并报财****政府采购黑名单,****人民政府网。
五、投标
1、投标供应商须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的资格、技术、商务报价的各项要求条款,结合项目需求提供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磋商开始时间:2021年11月5日9时00分。
3、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市**区永怡路和谐怡园佳苑南门口31号楼2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 王书记 联系电话:139****2818
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北朱家园路28号佳成大厦三楼
联系人:张丽丽 联系电话:0513-****0636
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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