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6日 10:52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物业管理外包项目 | ||
品目 |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10月26日 10:5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10月26日至2021年11月0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市**区长平路广海大厦701 | ||
开标时间 | 2021年11月16日 10:00 | ||
开标地点 | **市**区长平路广海大厦701 | ||
预算金额 | ¥181.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4- ****1991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海滨路2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杨同志, 0754-****0325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長平路广海大厦70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吴工 0754- ****1991 | ||
附件: | |||
附件1 | 招标文件-发布.pdf |
项目概况 ****物业管理外包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市**区长平路广海大厦70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6日 10点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物业管理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181.****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1.****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物业管理外包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市**区长平路123号广海大厦70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6日10时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物业管理外包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810,00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物业管理外****机关业务楼、****基地、****管理站、****管理站、****管理站、****管理站、****管理站的安全保卫、物业服务、狗粮管理等工作。此次招标需配备人员17人,****机关6人,养护中心4人,****管理站2人,****管理站2人,****管理站1人,****管理站1人,****管理站1人。服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五、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1、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1.2、提供2020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3、提供2021年度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投标人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根据《中华人民**国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3、根据《中华人民**国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4、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政府采购网(www.****.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在报名截止后第二天可自行勘察。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1年10月26日至2021年11月2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地址:**市**区长平路广海大厦701))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如法定代表人进行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如委托代理人进行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6日10时 00 分 (注上午9时30分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市**区长平路广海大厦804
十、开标评标时间:2021年11月16日10时 00 分。
十一、开标地点:**市**区长平路广海大厦804
十二、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十三、如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再招标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形式向****提出质疑。质疑时,****公司****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至****。
十四、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http://www.****.cn(中国采购网)、http://www.****.cn(中国财经报网)、www.****.cn(采购与招标网)
十五、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联系地址:**市**区海滨路23号
联系人:杨同志
电话: 0754-****032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地址:**市**区长平路123号广海大厦701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754-****1991
****
2021年10月25日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6日 至 2021年11月0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长平路广海大厦701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6日 10点00分(**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6日 10点00分(**时间)
地点:**市**区长平路广海大厦7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海滨路23号
联系方式:杨同志, 0754-****03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長平路广海大厦701
联系方式:吴工 0754- ****1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 话: 0754- ****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