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示范区片区开发项目
1.2项目审批、****机关名称:****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2108-340123-04-01-192370
1.4招标人:****
1.5实施机构:****
1.6资金来源:自筹
1.7项目资本金比例:100%
1.8项目实施方案审批情况:已审批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与运作方式
2.1招标项目名称:****示范区片区开发项目(一期)
2.2招标项目编号:****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1DFEBZ02378-01
2.5项目地点:**市**县
2.6项目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50平方公里,其中起步区用地面积为10平方公里,包括基础设施工程、****文化中心工程。
2.7项目总投资:约349443.9万元
2.8**期限:暂定为8年,其中整体建设期第1至第3年,运营期为第4至第8年。
2.9招标范围:主要包括项目投资、勘察设计咨询、基础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运营、维护、管理及移交等服务工作。其中基础及公共服务设施投资建设:依托区位优势,****示范区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围绕**西南国际化新**定位要求,****示范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示范区承载力,优化产业布局、拓展发展空间,优化营商环境,完善人才政策,构筑人才高地,****示范区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产业化运营管理与专业化维护管理:根据各类项目的性质、特点(或功能定位)、及投入****文化中心,详见发包人要求)的要求,按相关标准和实施主体的要求,运营管理**区域内各项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等项目。
2.10项目类别:服务类
2.11运作方式:片区综合开发,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12回报机制: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1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同时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设计资质要求中的其中一种: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备以下任意一项设计资质即可:
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2投标人业绩要求:/;
3.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财务要求:/;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本项目的施工方承担(牵头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成员方需要满足资质要求中的设计资质;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7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市及其所辖县(市)****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市及其所辖县(市)****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市及其所辖县(市)****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市及其所辖县(市)****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1年10月26日至2021年11月12日。
4.2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在线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400-0099-555。
4.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17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7日10时00分。
6.2开标地点:**市**新区**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大道与**路**)3楼4号开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公共**交易平台(**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
招标人:****
地址:**市**县
邮编:230051
联系人:李经理
电话:199****6185
8.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大道236号
邮编:230051
联系人:周工、顾工
电话:0551-****0243、0241
8.3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0099-555
8.4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0066
8.5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委员会
地址:**县上派镇肥光办公区3号楼3楼
电话:0551-****1335
9.其他事项说明
9.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责任自负。
9.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cn/ptdt/001003/****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9.3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需查看注意事项,详见:电子交易系统—平台服务—电子招标投标—操作指南—进场项目(**)。
9.4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在使用投标工具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致电网络技术服务电话:400-0099-555,0551-****0164。
9.5鉴于当前处于疫情期间,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招标文件约定除外),****银行保函等纸质原件,建议投标人优先采用电汇(转账)、电子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等纸质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请在投标文****银行保函等纸质原件扫描件,投标人须在中****银行保函等纸质原件递交(或邮寄)至招标人处,逾期递交或递交保函等纸质原件与投标文件不一致,视为投标人弄虚作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相关情况上报本****管理部门。
9.6鉴于当前处于疫情期间,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招标文件约定除外),本项目不接受非加密投标文件现场递交,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补齐纸质投标文件。
10.投标保****银行****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银行递交即可):
户名:****交易中心
账号:102********010********999
开户银行:****公司****支行
或
户名:****交易中心
账号:175****04409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城支行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