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淮安市工伤保险服务协议机构评估结果的公示
2021年度****评估结果的公示
为规范工伤保险服务协议机构的管理,保障工伤职工获得优质的工伤医疗、康复和辅助器具配置服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加强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省工伤保险医疗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印发江****医疗机构评估确定办法的通知》等工伤保险有关政策规定,经工伤保险服务机构申请、我中心组织专家评估等程序,拟确定下列单位为****。现将名单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一、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名单(23家)
****医院、****医院、中国人民****医院**医疗区、****医院、****医院、****医院、****集团****公司职工医院、****医院、****医院、****开发区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有限公司。
二、工伤保险康复服务协议机构名单(6家)
中国人民****医院**医疗区、****开发区医院、****医院、****医院、****医院、****医院。
三、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服务协议机构名单(1家)
德林义肢康复****公司****公司。
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1月2日。公示期间,若对上述公示结果有异议的,欢迎就****中心反映,电话:0517-****8912。
****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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