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现我局对**市****加工厂年产5000吨塑料编织袋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决定。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7日-2021年11月04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39-****390 通讯地址:**省**市**区金雀山路83号 邮编:276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单位名称 | 公示开始时间 | 公示结束时间 | 审批结果 |
1 | **市****加工厂年产5000吨塑料编织袋项目 | 2021-10-27 | 2021-11-04 | 同意 |
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1年10月20日我局拟对**市****加工厂年产5000吨塑料编织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0日-2021年10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539-****390 电子信箱:****@163.com 通讯地址:**省**市**区金雀山路83号 邮编:276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单位名称 | 公示开始时间 | 公示结束时间 |
1 | **市****加工厂年产5000吨塑料编织袋项目 | **** | 2021-10-20 | 2021-10-26 |
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我局将2021年04月22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进行公开,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征求意见日期:2021年04月22日-2021年05月07日(10个工作日) 二、征求意见期间,我局接受反映2021年04月22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39-****297 电子信箱:****@163.com 通讯地址:**省**市**区金雀山路83号 邮编:276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单位名称 | 公示开始时间 | 公示结束时间 |
1 | **市****加工厂年产5000吨塑料编织袋项目 | **** | 2021-04-22 | 2021-05-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