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里县乔瓦镇中咪乡村**示范点项目(第二次)木里县乔瓦镇中咪乡村**示范点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信息化局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信息化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无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
2.2 建设地点: 木里县乔瓦镇娃日瓦村中咪组
2.3 项目规模: 1.山坪塘改造:对现有的旧水塘进行改造加固并建设环湖步道,改造后水面面积达4711.3平方米。 2、****广场9402平方米。****广场、停车场、硬化车道、绿化带、步道及亮化、排污、水电网等工程。3、**公共厕所及门卫室公40平方米。
2.4 计划工期: 300日历天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2年11月
2.5 项目总投资: 904.2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省**对口支援凉山州木里县帮扶资金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904.2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3 个(0-10 市政公用工程类 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3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10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和任职文件)(原件备查)(2)拟任专职技术人员2名: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章; (3)以上人员具有在本单位缴纳最近连续12个月养老保险证明。 (4) 申请文件要求:①申请人的申****公司公章。②申请文件请附上目录及页码。③请在申请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前附上表格写明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项目类别、中标金额。④申请文件请按照封面、目录、承诺函、申请人登记证截图、本项目人员注册在本单位的网络查询截图、申请人招标代理诚信分值、营业执照和法人相关等资料、拟任项目负责人及拟任专职技术人员相关资料、申请人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等顺序提供申请文件。 。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申请人需提供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的登记证截图和本项目人员注册在本单位的网络查询截图,且招标代理诚信分值为100分。2.申请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如公司进行变更的请提供相关证明。3. 从事本项目的企业、人员、业绩、资格严格按照**省相关条例和操作规程执行;4. 类似项目业绩须是**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业绩;公开招标业绩以**省公共**交易网公告、公示的完整截图和**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业绩相关信息完整截图为准,弄虚作假行为被举报经查实后将报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 1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1年10月27日17时00分 至 2021年10月30日17时00分(**时间)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1年10月27日17时00分至 2021年10月30日17时00分 (**时间)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陈立强
电 话: 137****0222
传 真:
2021年10月27日 (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