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镇康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
**市镇**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
发布时间 2021-10-28
**市镇**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详细公告内容
附件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 **市镇**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 | ||
资金来源: | 国资 20.0% 自筹 0.0% 贷款 80.0% 外资 0.0% | ||
建设规模: | 镇**下辖7****政府所在地及附近村,具体划分有13件子项目 | ||
公共**交易行业分类: | 水利水电工程 | 工程类型: | 其他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1-10-28 09:00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1-11-03 18:00 |
备注: | 公告期限为2021年10月28日上午09:00时至2021年11月3日下午18:00时,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10月28日至2021年11月3日下午18:00分登录**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招标文件。(数字证书领取地址:****服务大厅三楼,联系人:向冰,联系电话:0883-****710) |
建设单位: | **** | 经办人: | 李杨 |
办公电话: | 187****1770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经办人: | 高云春 |
办公电话: | 182****9055 | 移动电话: | 182****9055 |
标段编号: | **** |
标段名称: | **市镇**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1-11-03 18: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1-11-17 09:00 |
开标地点: | 2号开标室(镇**) |
开标方式: | 网上开标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见招标文件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21096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政府授权****采用政企股权**模式(投建联合+特许经营)实施本项目。,实施路径为由**市****作为招标主体,就项目股权投资、工程总承包和特许经营权一并招标。 ****人民政府授权主体和中标的股权投资**方****公司,****政府****公司特许经营权。****公司履行项目法人职责,推进**市镇**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实施,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管理、运营管理,并对项目资产享有占有、使用、处置、收益(包含但不限于水费收取)等权利。项目公司可委托股东各方协商确定的第三方单位开展建设管理工作。中标的股权投资**方(投建联合体的主要投资方)负责统筹项目融资工作,中标的工程总承包方(投建联合体成员)承接工程总承包工作。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镇**七乡(镇)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3.1.1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实体,也可以是由企业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若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须载明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3.1.2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须为融资方,联合体由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实体组成,应体现投融资、建设优势,且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联合体各方成员不超过四家(含四家)。 3.1.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分别以投标人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和不得分别参与不同联合体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若是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满足此条款的要求。 (2)牵头方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融资能力。 (3)成员方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具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企业近3年(2018年-2020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未被评为不良信用单位或不良评级施工单位。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若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至少应配备项目总负责人1名、投融资负责人1名。 (1)拟委派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至少不低于3年项目管理经验。 (2)拟派投融资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会计师或经济师),或具备咨询师(投资)证书。 项目总负责人须常驻**(如不可抗原因需更换,须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每年不少于200天(且必须附常驻工地承诺书)。 成员方单位每家必须配备项目经理1名,施工技术负责人1名,专职安全员1名,质量管理员1名,资料管理员1名及财务负责人1名。 (1)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年检合格,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至少具有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为在中国境内项目施工负责人职务承担过单项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水利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且在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必须长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如不可抗原因需更换项目经理,须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提供。 (2)拟派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提供)。 其他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或职称,项目经理及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常驻工地,每年不少于200天(且必须附常驻工地承诺书)。 |
业绩要求: | 要求提供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中国境内具有投资或施工(在建或已完工均可,投资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水利项目)或运营类似项目(单项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的水利项目)的2 个业绩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可提交业绩材料,业绩可累加),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
其他: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未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法院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查询)。(提供上述网站清晰的相关查询截图及作出相关承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电子保函,电子保险单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80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1-11-17 09:00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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