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1-10-28
采购项目编号:****
本采购****经济开发区**街、天目**路、金港大街、丹**路及天目山路等道路排水工程项目结算造价咨询机构****经济开发区****办公室下达的****号政府采购任****政府采购,采购人为****,资金来源为100%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开发区**街、天目**路、金港大街、丹**路及天目山路等道路排水工程项目结算造价咨询机构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9日13时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开发区**街、天目**路、金港大街、丹**路及天目山路等道路排水工程项目结算造价咨询机构招标;
3.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系数不高于0.5;
4.采购需求:工程结算审核的造价咨询业务,并依法出具相应的成果文件(详见采购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出具结算报告;
6.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造价咨询服务能力;
(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3)投****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8.****.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18年-2020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第二年至2020****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银行账户开具的资信证明。具有2020年依法缴纳税收和2020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2020****公司提供成立日期之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4****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1年 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4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心701(**市东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
3.方式:现场登记并购买采购文件;
4.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采购文件如需邮寄,需另行支付邮寄费用50元);
5.登记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职称证书
(3)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
(4)被授权人身份证
6.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9日13时30分(**时间);
2.地点:**新区**大路5799****中心公共**交易大厅B217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按照财政部财库[2020]46号、[2014]68号、[2017]141号、[2019]9号等文件要求,****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
2.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壹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对诚信记录良好的投标人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请参加招标投标活动人员自行做好防护措施;
4.本次采****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市公共**交易网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西营城街道智城大路3777号
联系方式:0431-****86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中心7楼(**市东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
联系方式:0431-****25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磊
电话:0431-****2579
4.****管理部门:****开发区****办公室
投诉方式:书****经济开发区****办公室
地 址:****开发区智城大路3777号
联系电话:0431-****8633
采购人名称 | **** | 采购人联系方法 | 0431-****8624 |
采购人地址 | **省**市**区西营城街道智城大路3777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 0431-****2579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中心7楼(**市东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 | ||
采购项目名称 | ****开发区**街、天目**路、金港大街、丹**路及天目山路等道路排水工程项目结算造价咨询机构招标 | ||
预算金额(万元) | 0.000000 | 最高限价(万元) | 0 |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工程结算审核的造价咨询业务,并依法出具相应的成果文件(详见采购文件) |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造价咨询服务能力; (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3)投****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8.****.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18年-2020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第二年至2020****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银行账户开具的资信证明。具有2020年依法缴纳税收和2020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2020****公司提供成立日期之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4****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2021-10-29 09:00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中心7楼(**市东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方式:现场登记并购买采购文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500 |
公告期限 | 5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1-11-19 13:30 | 开标时间 | 2021-11-19 13:30 |
开标地点 | **新区**大路5799****中心公共**交易大厅B217开标室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 刘磊 |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 0431-****25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