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曲县2021年欧拉镇克勤村文化旅游标杆村暨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项目正常公告
**县2021年欧拉镇克勤村文化旅游标杆村暨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项目
- 交易编号:A02-126********354979W-****1026-002647-6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 **县2021年欧拉镇克勤村文化旅游标杆村暨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项目 | ||
项目类型: | 市政 | 项目编号: | ****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金来源: | 详见招标公告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 **州建设****办公室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测试2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2421.400000 |
招标方案说明: | 施工图中设计的所有内容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施工图中设计的所有内容 |
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招标控制价
- 1
- E623********025****1001
- 2421.40万元
- 施工
- 查看招标控制价
标段名称: E623********025****1001**县2021年欧拉镇克勤村文化旅游标杆村暨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项目 招标控制价: 综合评分法元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本项目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及以上。其他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具有相应资格证书。 2、根据甘建建(2015)436号文件第十五条规定,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省外企业进入**从事施工活动须在《**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报送企业基本信息,方可在我省从事施工活动,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壹级建造师。(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必须为鲜章,电子章无效)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无效。) 标段内容: **县2021年欧拉镇克勤村文化旅游标杆村暨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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