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项目地点:**市-**县 | 所属行业: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
本招标项目**县北**历史风情旅游区建设项目(项目****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曲行审备字〔2021〕14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对**山体进行绿化及人文景观改扩建提升,建设八会寺文化区、山顶酒店及手扶爬山电梯等;对**山体北侧矿坑及厂区进行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建设伊甸园四季方舟、主题文化山体浮雕、崖****停车场等;对**山体南侧矿坑进行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酒店、****停车场等;对**山体东侧部分村庄进行拆迁改造,建设**文化小镇、山****广场等;对**山体西侧土地进行流转及整理,建设**公兵法文化区、****停车场等;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移交阶段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2.3工程地点:**县羊平镇**及周边2.4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修阶段结束止2.5服务标准: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三个标段;其中,一标段:对**山体北侧矿坑及厂区进行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建设伊甸园四季方舟、主题文化山体浮雕、崖****停车场等工程全过程监理服务; 二标段:对**山体进行绿化及人文景观改扩建提升,建设八会寺文化区、山顶酒店及手扶爬山电梯等;对**山体南侧矿坑进行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酒店、****停车场等;对**山体东侧部分村庄进行拆迁改造,建设**文化小镇、山****广场等工程全过程监理服务。 三标段:对**山体西侧土地进行流转及整理,建设**公兵法文化区、****停车场等工程全过程监理服务。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 具备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监应为注册于投标人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3.1.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2019、2020****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3.1.4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5其他要求: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3.1.6郑重声明:为贯彻落实****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办公室处理:1、****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1-01 09:00至2021-11-05 17:00(**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人资格。请及时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看有无澄清、补遗、修改等文件,文件在网上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11-24 1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平台递交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CA办理流程详见http://www.****.com/中的“**CA办理及绑定说明”,办理咨询电话:0311-****7855】,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招标代理机构:**** |
**市**县 | 地址:**市**区 |
/ | 邮编:/ |
卢工 | 联系人:王工 |
133****5200 | 电话:0311-****8999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帐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