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区交通新村安置小区项目以洪行审投核【2019】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居配电及外线接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区浔河**侧、**路西侧;
2.2工程规模:**区交通新村安置小区项目项目位于,占地约44.07亩。总建筑面积约11.24万平方米。拟建3栋28层住宅、3栋21层住宅、 2栋18层住宅和1栋2层商业。
2.3招标范围:10KV居配电及外线接入,具体的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工期: 150日历天。
2.5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0295.93元
2.6质量要求:合格,确保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并通电;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包括承装、承修、承试),其中承装、承修、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发包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投标人具有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供配电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上的中标时间为准),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三种资料缺一不可。三种资料(不限一种资料)必须载明该工程为电力工程或供配电工程,否则不予认可。如果以上资料载明的工程造价不一致时,则以业绩高的为准。
3.5 投标人不得有发包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发包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拟投标人须办理**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投标。CA锁及电子签章办理请****交易中心(**路16号)二楼,咨询人:张忠宝,电话:138****0890。投标单位异地CA证书激活具体详见**市公共**交易网《关于电子招投标CA锁自动激活的通知》。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使用新点软件请与陈超137****0470联系;使用广联达软件请与董倩153****2178联系。
3.8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章的2020年7月1日以来(项目负责人连续六个月及以上、授权委托人连续三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3.9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达标而其它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不影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10投标人近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11投标人承诺确保本工程能通过供电部门、质监部门验收,能够顺**电,并提供供电验收合格证明(由承包人自行协调解决)。
3.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10月29日至 2021 年11月18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5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5.1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9时0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5.3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222.****.82/EpointWeb找到“不见面交易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5.4开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一楼不见面开标****政府大楼辅楼东侧)。
5.5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6本项目招标需要进行项目负责人答辩。参加答辩的的项目负责人须在2021年11月19日9时前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到达开标地点办理签到手续。项目负责人请带好口罩,实行实名制登记,需接受体温检测,排队间隔1米。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核验其居民身份证及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未携带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答辩。
5.7招标人已充分考虑到招投标活动开展所需时间,投标人须考虑疫情因素,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投标影响及后果。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看**市**区有关疫情防控的最新管理规定,严格配合防疫防控工作,提前做好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准备,因投标人准备工作不到位的,视为放弃其答辩权利,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特别提示:若投标人的投标所涉经办人员(含项目负责人)来自境外、中高风险地区(具体以开标时的疫情情况为准)要向招标人报告,并配合开展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入围本次评标入围方法、入围环节和入围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cn/)和**市公共**交易网( http://ggzy.****.cn/epointweb/)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区境内 地址:**市**区万通国际南门20-2栋
邮 编:223100 邮 编:223100
联 系 人:姜先生 联 系 人:魏成芳
电 话: 158****3237 电 话:137****4890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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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