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市**区板桥镇红色美丽村庄新红组宜居农房改造提升工程****改革局以汇发改审批【2021】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
2.1 建设地点:**市汇****社区
2.2 项目规模:房屋庭院改造760平方米(涉及农户79户);拆除旧圈舍342平方米、危旧亭、棚180平方米、危房425平方米;**活动场100平方米、公共绿化350平方米。
2.3 计划工期:180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如施工图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标段划分:**市**区板桥镇红色美丽村庄新红组宜居农房改造提升工程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系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具备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其他要求:(1)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经验 5 年以上。(2)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 1 人,质量员 1 人,安全员 1 人,材料员 1 人,资料员 1 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注册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养老保险复印件或扫描件。技术负责人应附职称证、养老保险复印件或扫描件,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年限由申请人单位出具证明。主要管理人员应附养老保险复印件或扫描件,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附岗位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安全员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复印件或扫描件。如上述注册证、岗位证、考核证等证件上的单位与申请人单位不一致的,由发证单位提供正在变更的证明,否则视为非本单位人员。岗位证未注明单位的,由申请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职称证的单位与申请人单位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的,由申请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复印件或扫描件。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注册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单位应与申请人单位一致,不一致的视为非本单位人员。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投标报名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供附有被委托人身份证的授权书一份(原件)及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01日09时00分至2021年11月05日17时00分(**时间,下同),在**市新蒲新区林达阳光城**7栋13-7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01日09时00分至2021年11月05日17时00分(**时间,下同),登录现场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12日13时30分,地点为其他(**市新蒲新区林达阳光城**7栋13-7号)。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12日13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现场提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联系人:李伟联系方式:151****3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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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先生 | 联系人:李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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