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南坂中路十五巷周边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1.2项目业主单位:****
1.3 建设地点:**县南坂中路十五巷
1.4 控制价848380元,(其中:暂列金额40000元), K值(下浮率)为:8%,最终发包价格 783173元。
1.5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项目范围和内容:1:道路工程:道路长度约:213m,道路修建宽度:2.4~4.75m,车道数:小区道路;车行道路面类型:水泥混凝土路面,2:排水工程:管道材质:HDPE双壁波纹管(8kN/m2)Φ300、HDPE双壁波纹管(8kN/m2)Φ400、HDPE双壁波纹管(8kN/m2)Φ500、PVC-U排水管Φ160;施工方法:开槽埋管。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参考。
1.6 工期要求:总工期5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环节点的工期要求为中标单位中标后3天内与业主单位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3天内进场动工,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重新公开摇号。
1.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8合同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1.9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10 其他要求:工期每延误壹天支付违约金为人民币 3000 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2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2.1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2.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2.3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或其负责人未因经营活动违法违规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无弄虚作假骗取投标资格(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2.4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或其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2.5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zxgk.****.cn/shixin)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不包括其****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2.6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cn)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不包括其分****商行****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2.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8 其它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专业及等级: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管理部门出具的 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六个月的任意一个月及以上复印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②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中级及以上,专业: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如需))等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专业以有权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上标注的为准,若职称证书上无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管理部门出具的 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六个月的任意一个月及以上复印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3.报名时间及方式
3.1 报名时间:2021 年 11 月 01 日12时 00 分起至 2021 年 11 月 04 日12 时 00 分,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3.2 报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本公告网页中自行下载采购发包文件,并按本公告3.3、3.4条款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3.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打印出来盖章按序号扫描,将扫描件递交到邮箱****@qq.com。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投标人无需到场。(注意: 扫描建档文件标明投标企业全称,扫描文件、证书证件及盖章必须要清晰,否则后果自负)。
3.4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4日16时00分(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3.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4.2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4日16时00分
4.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转账;
4.3账户名称:****
账 号:9350 0401 0024 2400 17;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县支行;
转账备注:项目名称+**县阳光平台保证金;
5.招标人的有关规定
5.1请中标方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的3 天内按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数额向业主方提交履约担保金,并与业主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签订后3日内进场动工,否则业主方将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方中标资格。
5.2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相同的纸质投标文件(加盖中标人单位公章)总计5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
5.3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完后5个工作日内退换未中标企业投标保证金,中标企业订立合同、提交合同履约担保金后退换。
6.开标时间及公开摇号
6.1 开标时间: 2021年11月05日09时30分;
6.2 开标地点:****中心二楼开标大厅;
6.3 开标方式:****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采购发包暂行规定》(宁发改法规[2020]14号)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7.联系方式
7.1招标人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
地 址:**县桥南街51号住建局3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6****2455
7.2协助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单位:****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9****7585
电子邮箱: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