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略)
本招标项目已由 鄂烟工【2020】35号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略),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1.1项目名称:(略)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 1 个包。采购内容如下,具体技术及商务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内容”
项目情况一览表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采购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总价 (含税,元) | 中标供应商数量(家) |
1 | (略) | 对动力车间3台6.5t/h燃气锅炉进行低氮改造 | (略).0 | 1 |
1.3采购结果及服务期限要求:本次招标结果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所有货物、服务交付并验收合格、质保期满为止之日前有效。
1.4服务期:合同签(略)。
1.5质保期要求:不少于 1 年(以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6交货地点:(略)
1.7质量标准要求:本项目所涉及货物必须为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正品,并完全符合招(略)数、质量等要求。
2.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一般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1.3参加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 “国家(略)(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及其法(略)(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略)(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略)者执照等状态,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1.4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或招标人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
2.2特殊要求:
2.2.1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及以上或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3级及以上许可证;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其他事项3.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略),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3.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略),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公司(略)。
3.3其他:(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 2021 年 11 月 2 日 09:00 时至 2021 年 11 月 8 日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招(略):
现场获取:在 (略)湖北分公司(武汉市友谊大道999号武钢大厦B座301室),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购买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线上获取:按公告内提供的银行信息将标书费以单位(公对公)电汇或转账方式办理汇款,汇款账户信息:
1)收款人:(略)湖北分公司;
2)开户行:(略)
3)帐号:(略);
4)行号:(略)
汇款后请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复印件(加盖公章)、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及汇款凭证截图发送至邮箱:(略)(注:附联系人电话),收到邮件后1个工作日内工作人员会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发件人邮箱,标书费发票在开标当天领取。报名咨询电话:朱经理;19937303332。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11 月 22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略)湖北分公司(武汉市友谊大道999号武钢大厦B座301室)。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略)。
6. 开标方式、时间、地点6.1开标方式:(略)
6.2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1 年 11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
6.3开标地点: (略)湖北分公司(武汉市友谊大道999号武钢大厦B座301室)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烟草总公司官网、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受理异议和澄清、质疑): (略)
地址: 武汉市友谊大道999号武钢大厦B座301室
邮编: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传真: (略)-803
电子邮箱: (略)
招标人:(略)
招标采购部门(负责解答异议和澄清):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电子邮箱: (略)
法律与改革部门(负责质疑的核查和处理):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电子邮箱: (略)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电子邮箱: LIUZQ@(略)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