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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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自然资规告字J [2021] 11号
****政府批准,****挂牌出让2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面积 | 土地 | 出让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竞买 | 挂牌 | 增价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2021-J031 | 苍山街道小山子村 | 72305 | 工业 | 50 | ≥1.0 | ≥40% | ≤15% | 2170 | 2170 | 20 |
**-2021-J020 | 南桥镇石埠村 | 11401 | 工业 | 40 | >1.0 ≤2.0 | ≥40% | ≤15% | 281.07 | 281.07 | 5 |
注:1、**-2021-J020号地块含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价值143.07万元;
2、该地块范围内的原有土地权利证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
二、申请人竞买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政策等另有规定及列入**市土地市场诚信体系黑名单的外),均可申请参加。
三、竞买申请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获取出让文件或向出让人咨询,并按出让文件要求和系统提示填写竞买申请书。
申请人拟在****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须在申请书中予以说明,****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四、竞买保证金缴纳及报价时间
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上午9时至2021年11月28日下午17时,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人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并经交易系统确认后,方为具有报价资格的竞买人。申请人取得竞买资格后,必须在挂牌期内进行报价,否则无法竞得建设用地使用权。
五、挂牌时间、竞价方式
本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实行网上交易(不接受其他方式的申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上午9时至2021年11月29日上午9时。
挂牌时间截止时,如有多个竞买人报价,交易系统将转入询问期,询问有报价的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询问期结束后直接进行网上限时竞价(如确有特殊原因致使无法直接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的,将在**市公共**交易网发布公告,择期进行),确定竞得人。
六、资格审查
本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实行竞买资格后置审查制度,竞得人应在网上交易系统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持下列材料到****进行资格审查,办理《成交确认书》:
竞买申请书(自行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并加盖印章);
竞买资格确认书(自行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并加盖印章);
成交通知书(自行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并加盖印章);
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出价记录;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法人公章;
出让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人应详细了解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即视同对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二)本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八、注意事项
申请人请在网页提示下使用网上交易系统,并慎重上传需提交的资料。如上传虚假或与竞买申请无关的资料扰乱网上交易活动的,申请人将被列入**市土地市场诚信体系黑名单。
竞得人在网上交易系统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资格审查的要求提供有关材料。土地竞得人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或提交虚假材料的,资格审核通过后应签订《成交确认书》而不签订的,撤销竞买资格,没收50%的竞买保证金(最高不超过起始价的20%),竞得结果无效,该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挂牌出让。
参加限时竞价的竞买人需使用自备电脑登录交易系统参加限时竞价。为保证网上限时竞价的顺利进行,请按照《土地竞买人操作手册》要求设置网络环境。(《操作手册》在**市公共**交易网“办事指南”专栏,请认真阅读)。
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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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县**苑新区东昇路5号
咨询电话:0539-****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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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北城新区**路8号
咨询电话:0539-****108
**市公共**交易系统技术支持
电话: 0539-****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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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