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天保工程区内森林抚育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市公共**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11-24 09:00(**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1年度天保工程区内森林抚育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66.02(万元)
最高限价:66.02(万元)
采购需求:1.本次采购由中标方负责供应优质苗木,并整地、栽植及浇水,完成施工任务,采购方对工程进行跟踪指导,检查验收; 2.采购方对中标方所供的苗木进行核查验收,如未达到合同规定要求而出现质量问题的,有权拒收苗木; 采购内容:1.油松9800株;2.云杉3700株;3.人工费5786亩。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按甲方约定时间60天内完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银行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纳税凭证或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资金凭证);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2018年9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优惠;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发布的《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优惠; (4****办公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总局联合印发《****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7)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2)具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3)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委员会对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注:供应商如为外省企业,须提供注册地所在省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11-03至2021-11-09,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地点:**市公共**交易网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市公共**交易网点击该公告页面的“我要投标”并登录**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申请人,须****交易中心网站“用户注册”进行注册,并登录“**省公共**交易数字证书(CA)互认共享平台”办理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成功后点击项目公告信息页面的“我要投标”或直接****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系统登录”进行投标。如有疑问,可咨询**文锐****公司客服人员,联系电话0931-420890。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11-24 09:00
地点: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GPT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政府采购网和**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投标或无效投标的情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①****交易中心****中心:http://www.****.cn/f
②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
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林场
联系方式:173****33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东大街58****广场综合楼1幢17层13号-22号
联系方式:188****99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翟惠燕
电 话:188****9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