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互助县2021年南门峡镇磨尔沟村乡村**示范点第一批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编号:****)”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 | 互助县2021年南门峡镇磨尔沟村乡村**示范点第一批建设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257.99998万元(包1:120万;包2:137.99998万) |
项目分包个数 | 2 |
招标内容 | 建设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项目建设地点:互助县南门峡镇 施工工期:2022年10月底前完工(具体工期按合同约定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企业近三年(2018-2020)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日期之后的财务审计报告;所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内容完整、清晰可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2021年成立的****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至少3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凭证)。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资质要求: (1)包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包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注册地不在**省辖区内的企业,应提供**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包括:省外进青施工企业承诺书、省外进青施工企业委托书、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进青信息登记内容、进青注册人员情况表、进青工程技术人员情况表、企业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表、注册师注册执业章印鉴、****建设厅信息登记情况。 3. 业绩要求:2018年至今,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业绩以中标通知书、生效的合同和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 4.信誉要求:有良好的信誉;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止,未因安全、质量、违法违纪问题被国家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限制投标活动的情形。 5. 其他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2)经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并附上“信用中国”完整的《信用信息报告》)。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1年11月02日 |
磋商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21年11月03日至2021年11月09日上午9:00-12:00至下午14:30-17:30(**时间)节假日除外 |
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
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 售价 | 5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地点 | ****(**省**市城**西关大街130号金座美仑3号楼21楼) 购买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971-****809 邮箱地址:****@163.com |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 提供材料 | 现场洽购: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 注:网上报名的,由各供应商将报名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如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确认 |
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 | 2021年11月16日上午10时00分(**时间) |
磋商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11月16日上午10时00分(**时间) |
提交磋商文件地点 | ****开标厅(**省**市城**西关大街130号金座美仑3号楼21楼) 因新冠病毒防疫要求,各供应商不需要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同时也不需要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或补充文件,投标文件或补充文件通过邮寄快递方式在2021年11月16日上午10时00分前送达至**省**市城**西关大街130号金座美仑3号楼21楼,收件人:****,联系电话:0971-****809,开评标当日随时保持电话畅通。 |
代理机构开户行 | ****公司**海湖新区支行 |
收款人 | **** |
银行账号 | 811********00034824(行号:302****59087) 注:(保证金、成交服务费支付账号)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 采 购 人:**** 联 系 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972-****225 联系地址:**省**市**县**镇南大街27号 |
采购代理机构及 联系人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0971-****809-604 邮箱地址:****@163.com 联系地址:**省**市城**西关大街130号金座美仑3号楼21楼 |
其他事项 | (1)磋商文件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 (2)本次磋商采用邮寄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3)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4)公告期限:****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5****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
财政监督部门电话 | 监督单位:****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2-****1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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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