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成品粮批发市场、放心粮油店、超市:
****物资储备局、****财政厅《关于组****储备库和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建设项目的通知》要求,我区需按照“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建设1处粮食应急网点,县(市、区)政府驻地分别建设1处较大示范网点”的总体要求,全区共需要建设1个较大示范点和13处基层网点。结合我区实际,现将选取承担建设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建设主体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支持方式
根据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建设要求及财政投资评审等情况,按照较大示范网点不超过30万元/处标准,较小网点不超过3万元/处标准,采取财政补助方式给予支持,由各市统筹安排市县粮食风险基金,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
二、报名条件
申报承办粮食应急网点建设的单位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为法人单位。所选取的粮食供应网点能够接受店面门头标识统一规范,日常运转正常,能够持续经营5年以上,具备****年底前完成改造提升条件,并签订承诺书。
(二)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且处于交****社区周边,以粮油产品和居民日用消费品批零为主,粮油储存配送便捷。较大示范网点店内面积50㎡以上,成品粮日供应能力3吨、食用油日供应能力1吨;较小基层网点店内面积20㎡以上,成品粮日供应能力0.5吨、食用油日供应能力0.5吨。
(三)内部装修规范,店容店貌整洁,严格执行质量、卫生、消防等管理规定;粮油产品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储存,分类摆放,明码标价;一体化结算、购销存系统设备等能够满足经营需要。
(四)项目单位近三年未发生过质量安全、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其它违法违规行为,未列入“绿色门槛”、征信等负面清单。
(五)能够按照有关纪律和财经要求,使用和处置采购物资。
报名要求
企业自愿报名,申报单位请于11月5日前将工商营业执照、本单位应急供应网点建设方案、门店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近三年未发生过质量安全、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其它违法违规行为说明,绿色门槛、企业征信、企业申明等材料报送********办公室。
联系人:王君健 宋彩钢 电话:****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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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