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0年度重点堤防水毁修复工程(增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县2020年度重点堤防水毁修复工程(增补)项目
项目编号: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12日
开标日期: 2021年11月2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
地址:**省**市**县涡河闸路东
投标报价:大写:人民币伍佰玖拾肆f玖仟捌佰捌拾玖元肆角贰分(小写¥:****889.42元);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150日历天
项目经理:陈晨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234****0343
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县2020年度重点堤防水毁修复工程(增补)项目
招 标 人:****
地 址:**县庐城镇**北路99号
联 系 人:丁明明
电 话:0551-****119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高新区**路185号
联系人:田先春
电话/传真:0551―****8138、189****9616
公示期:2021年11月3日至2021年11月8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公共****办公室提出投诉,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551-****7717【项目地点在**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管理部门(****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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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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