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以黔环审【2017】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省**铅矿,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省**铅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
2.1 建设地点:**省**铅矿厂丁头山铅锌**
2.2 项目规模:根据相关批复文件
2.3 计划工期:60天
2.4 招标范围:根据相关批复及招标文件所示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省**铅矿厂丁头山铅锌**环保项目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建筑工程(专业)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04日09时00分至2021年11月10日17时30分(**时间,下同),在****(**南布依****县委党校大门右侧二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04日09时00分至2021年11月10日17时30分(**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11日15时00分,地点为****(**南布依****县委党校大门右侧二楼)。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11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联系人:张顶涵联系方式:191****0808
无
**省**铅矿 | 招标代理机构:**** |
**省****县罐子窑镇雨谷 | 地址:**南布依****县委党校大门右侧二楼 |
561500 | 邮编:561500 |
黄明贵 | 联系人:张顶涵 |
/ | 电话:/ |
151****5510 | 手机号码:191****0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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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银行****公司**公园路支行 |
银行账号: | ****218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