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职业院校、****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现代学徒制师资队伍建设,如期完成自治区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任务,根据《****教育厅关于公布自治区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的通知》(桂教职成〔2018〕27号)精神和《**市自治区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任务表》(见附件1)要求,经研究,决定在相关试点专业中开展“行业领军人物”“专业带头人”“专业骨干教师”“优秀教学团队”“优秀工作者”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学院、****学院、****学院、柳****学校、柳****学校、****学校中开展**市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见附件2)的学校指导教师以及参与现代学徒制建设工作有关单位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行业领军人物选拔条件
1.须是学校试点专业的专业带头人。
2.在教学第一线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且同时具备高级工以上职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专任教师。
3.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教学工作业绩突出,近5年独立而系统地讲授过两门及以上专业课程(含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年均课时量不少于160课时。
4.在教研教改、课程和教材,****基地建设、学生实训指导等方面取得较显著成绩。
5.****行业协会任要职,并在相关行业有影响力,参与相关行业重大决策。
(二)专业带头人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有较强的协调、**能力。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双师型”中级及其以上资格。
3.具有承担本专业5年以上教学经历,并曾任教过2门以上专业主干课程,教学效果好。
4.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本专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有较强的专业调研能力;能制定本专业建设发展规划。
5.熟练掌握本专业操作技能,具有较强的实践教学指导能力。
6.近3年有论文在市级论文评选中获一等奖,或在省级以上论文评选中获二等以上奖励,或有论文公开发表。
7.近3年主持或参与市级及以上课题,并通过鉴**题,或获得过与专业有关的国家专利。
8.具备指导本专业教师的能力。
(三)专业骨干教师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有较强的协调、**能力。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双师型”资格。
3.具有承担本学科3年以上教学经历,并曾任教过2门以上专业核心课程,教学效果好。
4.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了解本专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有一定的专业研究能力。
5.熟练掌握本专业操作技能,具有较强的实践教学指导能力。
6.近3年有论文在市级论文评选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有论文公开发表。
7.近3年主持或参与校级及以上课题,并通过鉴**题。
(四)优秀教学团队选拔条件
1.具有凝聚力较强的带头人。带头人善于整合与利用社会**,通过有效的团队管理,形成强大的团队凝聚力和创造力;能及时跟踪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动态,准确把握专业(群)建设与教学改革方向,保持专业(群)建设的领先水平;能结合校企实际、针对专业(群)发展方向,制订切实可行的团队建设规划和教师职业生涯规划,实现团队的可持续发展。
2.具有合理的人员结构。优秀教学团队一般由5人以上组成。其中设置团队带头人2名,****学校教学专家,一名为行业企业技术专家;团队中具有5年以上企业经历,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证书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不少于3名。
3.人才培养质量高。在实施工学结合人才培养过程中,团队成为校企**的纽带,通过学校文化与企业文化的融合、教学与生产劳动及社会实践的结合,将学校教学管理延伸到企业,保障学生实训实习的效果,实现高技术技能人才的校企共育;专业(群)毕业生职业素养好,技术技能水平高,深受用人单位欢迎,社会认可度高。
4.社会服务能力强。依托团队人力**和技术优势,开展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技术服务等社会服务,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五)优秀工作者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有较强的协调和**能力。
2.近五年参与现代学徒制试点建设工作,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成效显著。
3.参与现代学徒制课题研究,发表过现代学徒制相关论文。
三、申报名额
(一)行业领军人物。每校限报2人。
(二)专业带头人。每个试点专业限报2人。
(三)专业骨干教师。每一个试点专业限报8—10人。
(四)优秀教学团队。每个试点专业限报1个。
(五)优秀工作者。每校推荐2—3人。
注:行业领军人物、专业带头人、专业骨干教师、优秀教学团队原则上应优先从各校2020年4月中期自检时上报的人员(团队)中遴选,不宜作较大的变动。
四、工作流程
(一)所在单位推荐
学校及相关单位选拔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填写附件3—7中相应申报表,学校根据申报名额组织校内评审后,****教育局。
(二)市级评审
市教育****发展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三)资格认定
市教育局对通过市级评审的相关人员及教学团队进行认定及发文公告,并颁发证书。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要求
1.纸质材料:申报表一式三份,装订好的相关佐证材料一份。
2.电子材料:申报表文档以“学校名称+申报项目名称+申报人中文姓名”命名,所有申报书以及相应的佐证材料打包后以“学校名称+现代学徒制评优申报材料”命名,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指定工作邮箱。
(二)报送时间
各校于2021年11月15日前将****教育局职成科,电子材料****发展中心工作邮箱:****@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蒋姣英,****883;阮志南,****539、139****1157。
附件:1.**市自治区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任务表
2.**市参与自治区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及专业明
细
3.**市自治区现代学徒制试点职业院校行业领军
人申报表
4.**市自治区现代学徒制试点职业院校专业带头
人申报表
5.**市自治区现代学徒制试点职业院校专业骨干
教师申报表
6.**市自治区现代学徒制试点职业院校优秀教学
团队申报表
7.**市自治区现代学徒制试点优秀工作者申报表
柳 州 市 教 育 局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