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XCG-GK-202****90134-1 采购人(全称): ****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市2021年度 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同标的: 查清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范围、发生面积(以小班面积为准,孤立松树以实际面积统计)、枯死松木数量,同时用油漆对枯死松木剥皮编号标记,并根据调查结果绘制松材线虫病发生小班分布图、枯死松木分布定位图,枯死松木检测报告、汇总表,系统编制松材虫病秋季普查报告。 金额明细:
3.1 履行期限: 2021-10-26 —— 2021-11-25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普查方式:****政府采购社会化服务形式开展,由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借助无人机等航空遥感技术和人工地面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普查内容与成果提交:对普查范围中感病枯死松木定位到山头地块,同时用油漆对枯死疫木进行编号标记,根据调查结果绘制松材线虫病发生小班分布图、枯死松树分布定位图,枯死松木检测报告、汇总表,系统编制秋季普查报告。 4.结算方式 9ec1e48b67634e0d9e080f27bfa6e548 588800 4.1 资金支付方式: 4.2 收款账户: ****公司**市栖凤路支行(****:598****56857)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944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普查结束后,在2021年年底前支付费用5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944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2022年进行疫木除治验收后支付5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查清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范围、发生面积(以小班面积为准,孤立松树以实际面积统计)、枯死松木数量,同时用油漆对枯死松木剥皮编号标记,并根据调查结果绘制松材线虫病发生小班分布图、枯死松木分布定位图,枯死松木检测报告、汇总表,系统编制松材虫病秋季普查报告。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由采购人组织人员对普查成果进行验收(无人机普查提供轨迹图、疫木标记编号随机抽取10%核查)。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本次普查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属于采购人,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和使用本项目的普查成果,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普查服务工作,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策,执行国家和行业的标准、规范,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服务主体的合法权益。 安全责任:中标人从事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任何人身伤亡、人身疾病及财产损失或涉及其他法律问题,与采购人无关,均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自行负责解决,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费用。 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配件、辅材,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安装调试、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服务内容 查清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范围、发生面积(以小班面积为准,孤立松树以实际面积统计)、枯死松木数量,同时用油漆对枯死松木剥皮编号标记,并根据调查结果绘制松材线虫病发生小班分布图、枯死松木分布定位图,枯死松木检测报告、汇总表,系统编制松材虫病秋季普查报告。 2、普查范围 本项目涉及大屯营镇、道林镇、花明楼镇、**塘镇、夏铎铺镇、坝塘镇、菁华铺乡、煤炭坝镇、横市镇、黄材镇、沙田乡、**桥镇、流**镇、灰汤镇、资福乡。 3、普查方式 ****政府采购社会化服务形式开展,由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借助无人机等航空遥感技术和人工地面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4、普查内容与成果提交 对普查范围中感病枯死松木定位到山头地块,同时用油漆对枯死疫木进行编号标记,根据调查结果绘制松材线虫病发生小班分布图、枯死松树分布定位图,枯死松木检测报告、汇总表,系统编制秋季普查报告。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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