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县刘畈乡刘畈村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工程施工抽签进行公告,欢****交易中心2020-2021年度小额工程项目定点抽签会员库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成员单位网上投标参与抽签。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1项目编号:****
1.2项目名称:**县刘畈乡刘畈村红色美丽村庄试点建设工程
1.3项目地点:**县刘畈乡
1.4最高投标限价:****644.24元,不下浮部分(详见不下浮部分汇总表)为223506.03元,详见后附最高投标限价。
1.5项目内容:现状混凝土道路面层沥青混凝土硬化,配套的人行道面包砖、路沿石、排水、照明、绿化及碉堡修缮改造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1.6计划工期:90日历天
二、资质、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下列①、②、③要求:
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该专业已登记入库;
②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③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虽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但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放后15个工作日内,能够从其他项目撤出并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三、抽签时间、地点、方式
3.1抽签时间:2021年11月10日15时00分
3.2在线签到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0日15时00分
3.3抽签地点:****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3.4投标网址:http://183.****.178:8605/TPBidder
3.5抽签方式:抽签现场公开随机抽取
四、抽签注意事项
4.1本次抽签单位须****交易中心2020-2021年度小额工程项目定点抽签会员库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成员单位,拟参加本次抽签的投标单位须在抽签时间前登****交易中心网站“定点抽签”栏获取抽签文件参与本项目抽签。
4.2 价格指数K值确定:设定10个随机数,即92%、92.25%、92.5%、93%、93.33%、93.66%、93.99%、94.5%、94.75%、95%(重复抽取),由建设单位代表分3次随机抽取,然后将建设单位代表抽取的3个随机数进行算术平均,为价格指数K值(百分比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4.3 合同价=(最高投标限价-不下浮部分(详见不下浮部分汇总表))×(现场由建设单位代表抽取K值) 不下浮部分(详见不下浮部分汇总表)。
4.4确定中标人:本次抽签采取“在线抽签”方式抽签,参与抽签单位的代表不得到达抽签地点。投标人在抽签时间前登****交易中心投标人系统点击该项目的“我要投标”,显示“已投标”后,在抽签时间前在定点抽签在线签到栏点击完成“在线签到”,等待抽签。(详见小额库操作手册,咨询电话0556-****180 0556-****116)
各投标单位点击“签到”先后顺序所确定的序号做为本次抽签编号。抽签现场招标人代表在抽签现场通过随机抽取方式产生一个号码,投标人当次抽签编号与该号码相同的,该投标人即为本项目中标人。若投标人获取文件后未能点击“签到”或投标人在抽签时间前撤销本次抽签,则不具备本次抽签资格。
4.5抽签单位可于抽签时间前在投标人系统中撤销投标和修改已填报的项目负责人,抽签时间后不得修改,中标人的相关信息,以该抽签单位在抽签时间时填报的相应信息为准,中标公示将于**市公共**交易服务网公布。
4.6抽签过程在**县****管理局全程监督下进行。
4.7请各投标人对照本公告所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在抽签前自行核算工程量,如有异议应在抽签前书面提出。招标人对投标人的书面异议或修正要求应当进行核实,确认工程量单项子目误差在±3%(含±3%)以内的,招标人可不予调整工程量。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对工程量清单提出异议的,中标后,招标人不接受因中标人对工程量清单提出的任何质疑,不再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和数量进行校对调整。投标人应当按照中标价完成抽签公告和项目需求规定的所有工程项目。
4.8请各投标人自行核对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异议和投诉,请在抽签前书面提出,招标人将组织复查。如复查结论与原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误差超过±3%的,招标人将进行修正,如误差在±3%以内的,招标人可不予调整。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中标后,招标人不接受中标人对此提出的任何质疑,不因此而调整合同价,投标人应当按照中标价完成抽签公告和项目需求规定的所有工程项目。
4.9抽签会议由建设单位主持。当响应本工程项目的抽签单位仅为一家时,建设单位可直接确定其为中标人。当响应抽签的有两家及以上时,则现场抽签决定中标企业。当所有入库企业都不响应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建设单位将根据《**县小额工程项目定点招标暂行规定》自行组织邀请招标,不再邀请定点库内的施工企业。
4.10中标人与建设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单位同时提交整套招投标资料向监管机构备案。
4.11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按皖价服[2007]86文件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七十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五、请各市场主体依法参与公共**交易活动,如存在以下情形的,公共**交易监管部门将其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打击重点予以处理。
1.组织、领导、实施恶意竞标、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挂靠投标、出让资质等违法活动。
2.以暴力、威胁、利诱等手段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以及强迫他人中标后放弃中标或转包的黑恶势力。
3.聚众围堵开、评标现场,干扰正常开评标秩序的行为。
4.在招投标过程中寻衅滋事、恶意投诉,或以投诉、信访、举报相威胁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5.伪造资质证书、证件、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投标,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行为。
6.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招投标监管、服务人员以及评标专家正常工作的黑恶势力。
7.采取言语威胁、谈判协商、跟踪盯梢、散播隐私、造谣诽谤、持续骚扰等软暴力手段恐吓监管服务人员、评标专家及其家属的违法犯罪行为。
8.利诱、欺骗招标人违反相关规定按其意图设置招标文件条款的违法违规行为。
9.窃取项目投标人情况、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等保密信息。
10.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项目招投标活动。
11.干部职工在招投标活动中与黑恶势力勾结,充当保护伞。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等相关网站发布。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 址:**县刘畈乡
联 系 人:潘先生
电 话:159****2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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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