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供水设施**扩建工****净水厂部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县供水设施**扩建工****净水厂部分)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改革局 以《关于**县供水设施**扩建工****净水厂部分)项目变更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通发改发[2021]9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源及比例为财政资金100%,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县供水设施**扩建工****净水厂部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镇内。
2.3建设规模:(1****水厂厂址位于****净水厂西侧,水厂占地面积11762㎡,设计规模近期1.0万m3/d。生产工艺系统包括规净水间(包括混合、絮凝、沉淀、过滤),设计规模为2.0万m3/d;地下水综合处理间(包括一级曝气、一级过滤、中间提升、二级曝气、二级过滤、除铝单元),其中两曝两滤单元设计规模为1.0万m3/d,除铝单元设计规模为2.0万m3/d;以及**池、吸水井、送水泵房及变配电间、加氯间、污泥处理间、废水回收池、排泥池等组成。(2)**水源井群,位于**镇西侧岔林**岸漫滩区。近期取水规模按最高日平均时供水量(1万m3/d)。近期**水源井、井房及一级保护区围栏11套(9用2备)。(3)**输水管线9665m。其中输水主管线3360m,支线及联络管线6305m,管径DN200mm~DN500mm。
2.4招标范围: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上述项目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水土保湿编制、物探、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建筑物沉降检测、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施工以及自项目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以及后期维保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试运行期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依法推进工程建设等工程总承包的所有工作内容;
2.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 票决定标法 ,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2.6计划工期:56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2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6月30日
2.7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规范要求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
勘察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现行勘察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设备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
2.8项目总投资:总投资额约为:9300万元。
2.9最高投标限价:(1)设计费及前期费最高投标控制价:280万元;(2)**费最高投标控制价:7220万元。(3)设备采购费最高投标控制价:1800万元。施工、设备按最****评审中心评审价格为准。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含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含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壹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资质;
3.1.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3.2.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3投标人的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3.2.4投标人须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保记录,并提供社保记录核查方式,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2.5投标人拟派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符合《**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
3.3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3.3按照《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规定,如投标人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市政府网站http://221.****.44: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为准。)
3.3.4本项目将按哈****建设局"关于2020年度**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执行,156家企业(含外埠企业89家)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照相关规定规定清出**市建筑市场;本项目将按"黑****建设厅公告第1486号"文件执行,取消7家企业1年内参加我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取消1家企业2年内参加我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在投标前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具备本项目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承担)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联合体内分工相同且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由牵头人登录系统购买招标文件;
3.5资格审查方式为 资格后审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公共**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公共**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11月06日00时00分至2021年11月13日00时00分(**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公共**交易网”中的《**省公共**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公共**交易网"网上递交,"**公共**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26日9时0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09时00分至09时30分之间(以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将完整版电子投标文件(电子版 PDF 格式)、投标人代表的姓名及联系电话,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163.com。投标人未按要求发送相关材料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一次性发送,如有修改的,将以规定时间内最后一次收到的邮件为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公共**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980000;
新版评标系统软件技术支持电话:147****7000。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现场踏勘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公共**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1 年 11 月26日9时00分。
7.3开标地点为****交易中心(****岗区**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投标人无需到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公共**交易网(http://www.****.cn);
**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http://zfcxjst.****.cn/);
**公共**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www.****.cn/);
****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 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李先生,联系方式:0451-****2571
9.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中心举报电话:0451-****346、****9097;哈****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3319;**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8543、****8544、****3329。
9.3按照《**市公共**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哈发改联〔2021〕107号)的通知要求,自即日起至2022年6月底,在全市开展公共**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凡掌握、发现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建设等方面存在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问题证据、线索的,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局举报,举报材料应实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将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反映和举报应实事求是,线索清晰,对真实性负责,严禁诬告陷害或蓄意损害他人利益,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0451-****3186举报邮箱:****@126.com。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中心
联系电话:0451-****6101
招 标 人:****
地 址:**县沿江路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451-****257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岗区天顺街65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451-****1747、155****7187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省公共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公共**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公共**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省公共**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省公共**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