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市政维护发展中心吸污车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吸污车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内容文档
招标文件:
(招标)二次****吸污车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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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5日10:52
项目编号: | **** | 招标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1-11-12 23:59:59 |
开标时间: | 2021-11-19 09:00:00 | ||
正式公告 |
项目概况 ****吸污车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9日09时00分(**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 | |||||||||||
2、项目名称:****吸污车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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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吸污车一辆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根据豫财购〔2017〕10号和安财购〔2017〕7号文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政府采购网(http://anyang.****.cn/anyang),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或2019年度以来(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提供具备相关设备的承诺函。◆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4****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提供查询记录截图。 (6)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9)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1年11月06日 至 2021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59,下午13: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交易中心网站 | |||||||||||
3.方式: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政府采购”系统,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网上下载)。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时间:2021年11月19日09时00分(**时间) | |||||||||||
2.地点:****交易中心网站,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政府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相匹配的网上开标室,并由供应商在规定时间远程解密(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1年11月19日09时00分(**时间) | |||||||||||
2.地点:****交易中心五楼集中开标大厅2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签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
地址:**市**路与**路交叉口向西50米** | |||||||||||
联系人:端木志豪 | |||||||||||
联系方式:135****025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 | |||||||||||
地址:海河大道与**路交叉口向西100米********服务中心一楼 | |||||||||||
联系人:王晓 | |||||||||||
联系方式:0372-****011、156****9453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王晓 | |||||||||||
联系方式:0372-****011、156****94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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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二次****吸污车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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