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天岗湖乡王集居三来一加厂房建设项目(EPC)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天岗湖乡王集居三来一加厂房建设项目(EPC)已由 ****审批局以**行审备[2021]2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不使用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县境内
2.1.2建设规模及概况:**县天岗湖乡王集居三来一加厂房建设项目建设用地位****园区东侧,阳光新苑小区北侧。地块总用地面积约为11754平方米(约含17.6亩),项目建筑面积约15460.4㎡,计容面积约21979.6㎡。
2.1.3合同估算价:约23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1.5 其他: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政府相关规范、标准,达到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并能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1.6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付款,完成施工总工程量的80%,付至合同价款的8%,完成施工总工程量的90%,付至合同价款的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30%,审计后付至审计结算价款的97%,验收合格满二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
2.2招标范围:初扩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如有)、施工及技术服务等,直至竣工验收交付招标人使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资质条件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3.2.1投标人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2.2投标人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
2、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1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
3.3.2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 投标人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含联合体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且参保状态正常,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如因保险机构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保险机构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唯一认可的社保官方查询电话为:12333,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但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4.3企业法定代表人(联合体的双方提供)、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无行贿受贿行为: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进行书面承诺企业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无行贿受贿行为,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后,经查实潜在的投标人存在行贿受贿行为的,将按不良行为处理;
3.4.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5本项目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参加投标。
3.4.6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是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6.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a.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施工单位为牵头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
b.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设计资质、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
c.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投标;
d.依据联合体各成员具体的分工事项,承担同一事项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08日上午09时00分至2021年11月12日下午17时30分,登录**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5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27-****6020。客服热线:400-****-3300。
4.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cn/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6015。(投标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都具备CA加密锁,且将相关资料材料的原件上传至诚信库中以便资格审查)。
4.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牵头人报名(特别提醒:牵头人报名时请将联合体成员单位录入报名系统中,建议报****公司后操作报名,咨询电话:0527-****6020,因报名操作程序失败而导致的后期无法报名或因没录入成员单位而导致的无法通过诚信库获取成员单位资格审材料和投标材料的,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联合体报名操作属于不可逆操作,****公司详细报名程序后进行网上报名)。
5. 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11月29日09时30分;
5.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需登录**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5.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具体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平台等媒介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 地 址:**县****广场B区5楼5005室 |
联系人:孙海潮 | 联系人:谢慧、宋明珠 |
电 话:182****2010 | 电 话:135****8888、187****2097 |
传 真:/ | 传 真:/ |
邮 编:223900 | 邮 编:223900 |
E-mail:/ | E-mail:****@163.com |
2021年11月05日
项目投标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