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天 | ||||||||||||||||||||||||||||||||||||||||||||||||||||||||||||||||||||||||||||||||||||||||||||||||||||||||||||||||||||||||||||||||||||||||||||||||||||||||||||||||||||||||||||||||||||||||||||||||||||||||||||||||||||||||||||||||||||||||||||||||||||||||||||||||||||||||||||||||||||||||||||||||||||||||||||||||||||||||||||||||||||||||||||||||||||||||||||||||||||||||||||||||||||||||||||||||||||||||||||||||||||||||||||||||||||||||||||||||||||||||||||||||||||||||||||||||||||||||||||||||||||||||||||||||||||||||||||||||||||||||||||||||||||||||||||||||||||||||||||||||||||||||||||||||||||||||||||||||||||||||||||||||||||||||||||||||||||||||||||||||||||||||||||||||||||||||||||||||||||||||||||||||||||||||||||||||||||||||||||||||||||||||||||||||||||||||||||||||||||||||||||||||||||||||||||||||||||||||||||||||||||||||||||||||||||||||||||||||||||||||||||||||||||||||||||||||||||||||||||||||||||||||||||||||||||||||||||||||||||||||||||
资金现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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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分法 | ||||||||||||||||||||||||||||||||||||||||||||||||||||||||||||||||||||||||||||||||||||||||||||||||||||||||||||||||||||||||||||||||||||||||||||||||||||||||||||||||||||||||||||||||||||||||||||||||||||||||||||||||||||||||||||||||||||||||||||||||||||||||||||||||||||||||||||||||||||||||||||||||||||||||||||||||||||||||||||||||||||||||||||||||||||||||||||||||||||||||||||||||||||||||||||||||||||||||||||||||||||||||||||||||||||||||||||||||||||||||||||||||||||||||||||||||||||||||||||||||||||||||||||||||||||||||||||||||||||||||||||||||||||||||||||||||||||||||||||||||||||||||||||||||||||||||||||||||||||||||||||||||||||||||||||||||||||||||||||||||||||||||||||||||||||||||||||||||||||||||||||||||||||||||||||||||||||||||||||||||||||||||||||||||||||||||||||||||||||||||||||||||||||||||||||||||||||||||||||||||||||||||||||||||||||||||||||||||||||||||||||||||||||||||||||||||||||||||||||||||||||||||||||||||||||||||||||||||||||||||||||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第三章评标办法......................................................................... 22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7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33 第六章 图 纸......................................................................... 34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35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3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县****园区疾控中心建设项目及****园区配套道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园区疾控中心建设项目及****园区配套道路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编号:****,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县****园区疾控中心建设项目及****园区配套道路建设项目 2.2、招标编号:**** 2.3、工程地点:**县境内 2.4、工程总投资:****2109.62元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计划工期:10个月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招标范围:**县****园区****园区道路)及**综合办公楼、接种门诊楼、附属楼管网工程及景观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及规定的所有内容。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县****园区****园区道路)及**综合办公楼、接种门诊楼、附属楼管网工程及景观工程。 2.10、项目概况:**县****园区****园区道路)及**综合办公楼、接种门诊楼、附属楼管网工程及景观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及规定的所有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和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继续教育证(按要求需要进行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并具有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20年以来连续三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保障部门出具的查询清单),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公司参加社会保险,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2、财务状况要求:须提供企业2019年度或2020****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 3、信誉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不得有不良记录。经查询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和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同一标包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截图的****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1年 11月8日-2021年11月12日 23时59分(**时间); 4.2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需通过CA****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投标人登录”入口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 (1)未办理CA的投标人,报名前须登****交易中心网站先进行“企业注册”再办理CA。“企业注册”参考:http://www.****.com/xwtzgg/10414.jhtml,办理CA参考:http://www.****.com/znbslc/24675.jhtml。 (2)已办理省内**以外CA的,可以进行CA互认。省外的咨询相应CA公司。 互认步骤:****交易中心网站先进行“企业注册”,再用CA进行绑****交易中心交易系统。 4.3投标截止时间前需****交易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电子回执单)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内。具体缴纳及退还方式请登****交易中心网站查看首页公告《投标保证金缴纳线上系统正式启用通知》或直接登录http://www.****.com/xwtzgg/11330.jhtml。备注: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线上保证金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带有系统自动生成二维码的保证金缴纳回执单(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将影响投标活动。(保证金缴纳方式也可以采用保函形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0元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截止时间:2021年11月30日9时30分(**时间); 2、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但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一个有效周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县》公共**交易系统(http://221.****.138:8080/ggzy)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公共**交易平台(**省◆**县)》公共**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公共**交易平台(**省◆**县)》公共**交易系统(http://221.****.138:8080/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政府采购网》、《**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 系 人:耿先生 电 话:159****2066 地 址:**县普惠金融大厦6楼 招标代理:****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86****8111 地 址:****电厂****科技园(**)12号楼10楼招标部 ****交易中心 联系人:尤先生 联系电话:132****8816 地址:**县裕禄大道170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1.1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 (1) 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申请投标的,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 被责令停业的; (8)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1) 投标人具有投资参股关系和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公司,****公司,在本项目同一标段中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的。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代理人,以便招标人澄清。 1.10.3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偏离即偏差,偏差分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第三章评标办法所列的评审标准均属于重大偏差,投标文件有违反所述情形之一的,视为对招标文件未做出实质响应,按废标处理。 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遗漏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可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书面澄清。 本招标文件包括: (1) 招标公告; (2) 投标人须知; (3) 评标办法; (4) 合同条款及格式; (5) 工程量清单; (6) 图纸(另附); (7) 技术标准和要求; (8) 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六、 施工组织设计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九、其他资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八章“投标函附录”的要求填写相应内容。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应同时修改第八章“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应总报价及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应附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相关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以转账方式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应提供清晰的转帐凭证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如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农民工工资担保。 3.5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公告资格要求其他材料的复印件。 3.6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1 投标人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县》公共**交易系统(http://221.****.138:8080/ggzy)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公共**交易平台(**省◆**县)》公共**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4 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密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5.2开标程序 开标程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招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工作组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二: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 ****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 施工招标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有关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若投标人参与两个标段的投标,一旦中取任意一个标段后,则不再具有中取其他标段的资格。(标段在前的优先)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详见评分表 2.2.2 评标基准值计算 评标基准值的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综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服务承诺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最终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等于各评分因素得分和各量化因素得分之和。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委员会的要求。 3.3.4评标委员会未向投标投标单位发澄清的,投标委员会视同投标单位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继续参与评审。 3.4 评标结果 3.4.1评标委员会按照经评审的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委员会评审,最终有效投标人不足3名时,据实推荐中标候选人数。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仅供参考、以实际合同为准)
(以下简称“发包人” )为实施 工程 ,己接受 (以下简称“承包人” )对该项目施工第 标段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l)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己标价工程量清单; (8)其他合同文件。 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 元)。4.合同形式: 4.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完工日期 年 月 日;工期: 日历天 5.承包人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6.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 标准。 7.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8.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9.本协议书一式 陆 份,其中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余分发有关部门。 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通用条款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参考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
(仅供参考、以实际合同为准)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2发包人: 1.1.2.3承包人: 1.1.2.5分包人: / 1.1.2.6监理人: 1.1.4 日期 1.1.4.5 缺陷责任期:指承包人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 1.1.4.6工程质量保修期: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对工程质量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 。 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进入合同文件的各项文件及其优先顺序是: (1) 合同协议书 ; (2) 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 (3)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 通用合同条款; (5) 投标函及投标附录; (6) 技术标准和要求; (7) 施工图纸; (8)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9) 其它合同文件 1.7联络 1.7.2来往函件均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送达 (填写文件送达地点) 2发包人义务 2.3提供施工场地 2.3.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范围为:根据施工图纸确定范围和坐标 2.3.3承包人自行踏勘的施工场地范围为: 承包人自定 3监理人 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3.1.1 监理人须根据发包人事先批准的权力范围行使权力,发包人批准的权力范围按照通用条款和监理合同执行。 4承包人 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10其它义务 (1)承包人****政府、群众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2)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期限内负责临时占地的整理和复耕。 4.3分包 本工程不允许违法分包。 4.11不利物质条件 4.11.1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 / 5材料和工程设备 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2.1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表:不提供 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1)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不提供 (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临时设施:不提供 8测量放线 8.1施工控制网 8.1.1 施工控制网的约定: 承包人自行测定,监理跟踪检测 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9.1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9.1.4发包人不提供资料,资料由承包人负责收集。 9.2 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9.2.1承包人对进场施工的人员、机械、设备应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并购买相应保险。 9.2.12下列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 11开工和竣工(完工) 11.2 完工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日历天内完工。 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1.4.3本合同工程界定异常恶劣气候条件的范围为:不可抗力 11.5承包人工期延误 (1)逾期完工违约金表(参考格式)。
(2)全部逾期完工违约金的总限额为 ∕ 。 11.6工期提前 工期提前的奖金约定: ∕ 。 12暂停施工 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5)承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 ∕ 。 12.2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3)发包人承担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 ∕ 。 13工程质量 13.7质量评定 13.7.4 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的约定: 。 13.7.7工程合格标准为 。 13.8质量事故处理 13.8.4 工程竣工验收时, 责任单位 ****委员会汇报并提交历次质量缺陷处理的备案资料。 14试验和检验 14.1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14.1.6本工程实行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 按相关规范执行 。 15变更 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若发现施工图纸与工地现场情况不符,应以报告形式上报监理、发包人,共同商定解决方案。 16价格调整 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方式: ∕ 。 17 计量与支付 17.1履约保证金: 。 17.2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 17.2.1 承包人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发包人有权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直接支付给农民工工资。 17.3预付款 17.3.1 预付款的支付与扣回: (1)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 % (2)工程预付款的扣回: 17.4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17.5质量保证金 17.5.1质量保证金为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 17.5.2质量保证金的退回:缺陷责任期满且发包人颁发工程移交证书后,待财政评审后,退还承包人一半保证金;颁发解除缺陷责任证书后,退还剩余的全部保证金(无息退还)。 17.6竣工(完工)结算 17.6.1竣工(完工)付款申请单 (1)承包人应提交完工付款申请单一式 伍 份。 17.7最终结清 17.7.1最终结清申请单 (1)承包人应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一式 伍 份。 17.8竣工财务决算 承包人应为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提供的资料: 完工结算表等,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 18竣工验收 本工程验收: 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9.1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时间及期限 本工程缺陷责任期计算如下: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24个月。 19.2 质量保修期的起算时间及期限 本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计算如下:具体参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20承包人参加工程建设的人员、机械、设备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履行,并保证满足施工建设需要。如果承包人不能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履行,发包人将根据情况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24争议的解决 24.1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约定的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详见附件)
(详见图纸 )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投 标 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九、其他资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小写: )的投标报价,工期 个月,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起90日历天。 2.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将依照招标文件要求将本工程的招标代理费足额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3.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4. 权利义务、技术标准和要求等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投 标 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注: 1、本汇总表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不得缺项。以上费用均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投标人: (企业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三、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不参与投标时提供)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企业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保函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六、 施工组织设计 参考评标办法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格式自拟。
七、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注册建造师证、继续教育证(如需教育)、安全生产考核证、身份证;其他主要人员应附相关证件、身份证。
附表一:拟投入的项目经理简历表
附表二:拟投入的其他主要人员简历表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备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等招标文件中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或查询截图。 (二)近年企业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参考)
备注:本表后附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三)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参考)
备注:本表后附合同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下项目,并标明序号。
须提供企业2019年度或2020****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如有) 2018年1月1日以来(格式自拟)
1、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2、投标人认为对本次招标投标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3.农民工工资保障承诺书
农民工工资保障承诺书
致: (招标人名称) 如我公司在贵单位的 (项目名称)招标中中标,根据《中华人民**国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我方在此向招标人承诺: 1.我方保证在 (项目名称)的投标文件中,如实反映我方以前所承建工程中工资支付的情况,并特别注明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存在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2.我方参与投标的 (项目名称),一旦中标,我方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并足额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存入指定帐户,作为本项目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3.如我方在承包 (项目名称)项目中出现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情况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本企业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先予划支。 4.如我方不按时足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招标人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
投标人: (企业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4.硬件特征码承诺书 承诺书
我单位(投标人名称) 在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活动中,作出以下承诺:我公司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承诺人: (企业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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