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1-11-07 】
**市**县西河镇等3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O二一年)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市**县西河镇等3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O二一年) 以 娄农复[2021]7号 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人为 ****,招标代理机构为 ****。本项目招标公告已在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欢迎具备投标资格的单位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要求
2.1项目名称:**市**县西河镇等3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O二一年)
2.2项目编号: ****
2.3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西河镇、白溪镇、孟公镇等3个乡镇,为助力乡村**,项目增设乡村**项目区,项目实施地点涉及坐石乡、枫林街道、温塘镇、吉庆镇、圳上镇等乡镇,项目区涉及西河镇的小水村、滑石村等62个行政村,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整修山塘39口、河坝改造12座、整修电灌站3处;新修蓄水池2座、渠道衬砌灌溉渠148条65.93km、骨干排渠35条12.89km、河堤修复0.511km;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200.00亩、土壤改良面积48200.00亩;机耕道15条8.79km。经过财政评审后的项目投资额为****0514元。
2.4计划工期:各标段 150天(日历天)
2.5质量标准:达到《**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地方标准》的要求。
2.6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分 13 个标段,具体情况见下表,实行公开招标,每一家潜在投标单位只可以参与一个标段投标,否则不予受理。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项目 名称 | 标段名称 | 建设地点 | 招标控 制价(元) | 评标办法 | 招标对象 |
**市**县西河镇等3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O二一年) | 一 | 正中村、同兴村、五四村、鹅塘村 | ****485 | 综合评估法 | 面向社会 |
二 | 滑石村、天** | ****409 | |||
三 | 齐家村、双蹄村、寨前社区 | ****782 | |||
四 | 横岩村、湾塘村、大熊村、富溪村、李泉村、白龙村、石桥村 | ****712 | |||
五 | 鸟山村、西河村、小水村、陈家山村 | ****686 | |||
六 | **村、毛坪村、大坪村、永阳村 | ****611 | |||
七 | 青丰村、大沅村、**村、旧县村、檀新村、石冲村、金炉村、小熊山 | ****065 | |||
八 | 会光村、吉**村、桥头村、**村、星塘村 | ****817 | |||
九 | 青峰村、宋家桥村、双家村、接龙村、米家岩村、温塘村 | ****597 | |||
十 | 任田村、**村、吴美村、青荆村、大门坳村、坪塘村、崇山村 | ****922 | |||
十一 | 大岩村、金泰村、**村 | ****590 | |||
十二 | 新铺村、新加村、明庄村 | ****419 | |||
十三 | 长岗村、木龙村、桃溪村、红光村、**村、付家村 | ****419 |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且查询结果与其投标信息一致)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在建评标时不再查询,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进行承诺,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1);
3.5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的技术职称;
3.6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20]208号文《**省建设工程****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本项目每个标段至少包括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1 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人、施工员1人(可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兼任)、质量员1人、专职安全员 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中标后按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要求配备到位)。同时本项****农业农村厅发布的《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人员履约管理的通知》(湘农办函〔2021〕174号)执行(详见附件),对每个标段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实行人脸影像识别考勤,具体文件附招标文件后,请各投标人阅知。
3.7拟任关键岗位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社保机构出具在本单位最近6个月(2021年4月-2021年9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个人查询明细清单)】。
3.8中标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施工单位必须签订合同;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7个工作日内必须进场施工。
3.9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3.10投标申请人、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 10 月 12 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网上查询截图);
3.11投标单位能保证及时提供本项目工程施工所需的设备,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项目工程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能够提供为按时完成本项目工程所需的各类技术人员;保证及时进场施工;
3.1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3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
4、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项目标段 | 保证金金额 |
第一标段 | 114000 |
第二标段 | 113000 |
第三标段 | 108000 |
第四标段 | 108000 |
第五标段 | 105000 |
第六标段 | 105000 |
第七标段 | 101000 |
第八标段 | 99000 |
第九标段 | 99000 |
第十标段 | 99000 |
第十一标段 | 97000 |
第十二标段 | 96000 |
第十三标段 | 89000 |
2.交纳时间: 2021年10月 31 日 17 时止,以银行到账为准;
3.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函交纳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与投标保证金具有同等效力。
3.1交纳方式(电子保函):电子保函须针对所投项目的具体标段,电子保函生成成功时间须为所投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之前,电子保函有效期应大于或等于投标有效期。
4.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申请电子保函,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公共**交易网中《关于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的附件《操作手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2021年 10 月 31 日 17 时 00分止(**时间),自行在 **公共**交易网(http://ldggzy.****.cn)进行网上下载招标相关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修改及补充文件等)。
5.2潜在投标人须自行在**市公共**交易网(http://ldggzy.****.cn/)选择进入“公共**交易平台”,用**CA证书登陆后才可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保证金子账号。没有办理**CA证书的潜在投标人请尽快办理,已在外地办理**CA证书的,可以携带CA证书前****交易中心前台绑定,不需要另外办理CA证书(如有问题请联系0738-****193)。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4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发布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市公共**交易网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5各潜在投标人质疑提问的方式:以word文档匿名发至招标人授权的工作联系邮箱(****@qq.com)。
6、评标办法、开标时间及地点:
6.1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1年 11 月 1 日 09时 00 分,开标地点:****交易中心。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必须亲临投标地点和开标现场,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市公共**交易网、****政府门户网 上发布。
8、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 ****农业农村局 的监管。电话:0738-****162 。
9、其他:疫情期间特别要求: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对体温超过37.3°C,投标(竞买)人代表不能提供健康通行卡或进入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查询属非密接人员的,一律不准入场。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地址:上梅镇迎宾路42号
联系人:罗建国
联系电话:138****0309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省**市**区湘府路117****中心5栋1202-1212房
联系人:李瑞(项目负责人)
电 话:186****8399
附件1
二、法人承诺函
(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作为 (项目名称) 标段的投标人,现对参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作如下承诺:
一、承诺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投标,我公司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在水利、国土、房建、市政等项目中无任何在建工程;中标后至项目完工前该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不参与其它工程投标。
二、承诺在招标投标工作中坚决不出现弄虚作假、伪造资质、围标、串标等行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发生非法挂靠、倒手转包、分包等违法行为。
三、承****农业农村厅、****农业农村局、****及新****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履行相关规定,并接受监督与检查。
四、我公司承诺中标后在施工过程中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决不拖欠,并为所有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所有安全问题由中标施工单位全部负责。
五、一旦我方中标,保证按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规定要求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并保证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能够按期到位,****农业农村厅发布的《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人员履约管理的通知》(湘农办函〔2021〕174号)进行执行,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严格按程序办理。
六、如有违反上述一、二点承诺,自觉取消中标资格。如有违反上述三、四、五点承诺,接受行业监督部门和业主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处理决定。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 (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