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永盛镇水田村癞子沟通组产业路项目、**县永盛镇欧家山村至菖蒲村通村产业路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县永盛镇水田村癞子沟通组产业路项目、**县永盛镇欧家山村至菖蒲村通村产业路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信息化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雷发改经信【2021】220号、雷发改经信【2021】22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 ****运输局 ****机关名称)以 雷交发【2021】142号、雷交发【2021】14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整合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3建设内容及规模:**县永盛镇水田村癞子沟通组产业路路线全长6.888公里,路基路面工程、交安设施等。**县永盛镇欧家山村至菖蒲村通村产业路路线全产17.082公里,路基路面工程、交安设施等。
2.5招标范围:设计范围为本项目的勘察测量、施工图设计,提供符合要求并通过审查的勘察设计成果;采购范围为本项目批准设计图所示全部内容;施工范围为本项目批准设计图所示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单位具备即可);
3.1.2资质等级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施工单位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
以上资质;勘察单位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
察))乙级及以上;
(
2)投标****运输部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
//glxy.****.cn) 的企业。
3.1.3 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3.1.4 企业注册地不在**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必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
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
信息录入证》,企业资质以入川备案的资质为准,省外勘察设计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四
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
案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
联合体牵头人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为:设计单位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勘察单位具备行
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
联合体不得超过三家;(
4)本项目中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
体对本项目投标。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投标。下载招标文件、递交
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的行为直接约束联合体;(
5)其他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 个; □2
个)个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
标均无效。
3.5 在 信用中国 网站(
http://www.****.cn/)、 信用** 网
站(
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或在**省交通运
输主管部门信用等级评价中评为 D 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限制投标情形,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11 月 09 日 00 时 00 分(**时间,下同)3
至 2021 年 11 月 13 日 23 时 59 分(不少于五日)在《**建设网》通过《凉山州公共
**交易系统》凭单位 CFCA 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9858)。
4.2 本次招标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11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交易中心(**市马水河街 5 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
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建设网、**公共**交易平台(**省)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锦城镇新街 22 号
邮编:616550
联系人:向先生
电话:136****5012
传真:/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地址是**市高新区**路 21 号瑞祥大厦五楼
邮编:610047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028-****0111
传真:/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帐号:/
2021 年 10 月 25 日
注:
1.因特殊情况,要求投标人须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招标人应当允许(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2.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应当是最低且满足国家强制性规定。
3.《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期间 20 日的计算方法为:从招标公告发布的次日起算并以四****服务中心审核发布的时间为准(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不算
在期间内)。如某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为 2008 年 12 月 1 日,期间届满的日期是 2008 年 12 月 21 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应该为 2008
年 12 月 22 日。
4.《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 5 日。 《****政府关于进一步规
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 号)第(四)条规定: 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放期不得少于
5 日,其中必须含 1 个以上工作日。
相关资料下载:水田赖子沟、欧家山EPC文件(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