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建工程答疑补遗文件(0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扩建工程”项目答疑补遗通知如下,本次发布的答疑补遗通知中的所有内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通知为准。
一、答疑部分
质疑1:工程造价以中标金额为准范本上不是这样描述的吧。
答疑1:详见本项目补遗(01)。
质疑2:代理公司擅自修改范本对业绩的描述,应对其进行处理。
答疑2:详见本项目补遗(01)。
质疑3:业绩的工程类别要求为公共建筑,又要求显示工程用途为公共建筑。究竟以哪个为准而且与标准范本相违背,标准范本并未要求工程用途。
答疑3:详见本项目补遗(01)。
质疑4:怎么招标控制价不和招标文件一起发布。
答疑4:根据《**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和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最迟应于投标截止日15日前发布。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以补遗形式进行发布。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和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补遗通知附件。
质疑5:****学校工程,****幼儿园工期都是12个月,本项目工期300日历天是否太短了,如此压缩工期对工程质量是否有保障
答疑5:详见本项目补遗(01)。
质疑6:****学校工程,****幼儿园工期都是12个月,本项目工期300日历天是否太短了,如此压缩工期对工程质量是否有保障
答疑6:详见本项目补遗(01)。
质疑7:****公司业绩,又设项目经理业绩,不合理。根据有关文件政策,优化营商环境,减轻施工企业负担,建造师属施工企业聘请制,流动性较大,基本是项目竣工就到下一个项目下一个企业任职,对新成立企业严重不公平,因此建议取消项目经理业绩。
答疑7:根据《**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要求,可以设置项目经理业绩要求。因此项目经理业绩不作调整,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8:招标文件第3.2条,投标报价第13.2条一般检测费用规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41 号)、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有关的的通知(建质〔2009〕25 号)、《**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渝建发〔2009〕123 号)、《关于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委托管理的通知》 (渝
建〔2015〕420 号)和有关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及施工图的规定或要求,对工程材料、构件、建筑安装物、半成品、成品进行的一般质量”鉴定、检测和试验,由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试验机构实施,所发生的鉴定、检测和试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其检测费用采取“代扣代缴”的方式从工程进度款中支付检测单位。实施前,由招标人、中标人和第三方检测试验机构签订三方合同,第三方检测试验机构分别向中标人和招标人出具相应的检测试验报告。根据渝建〔2015〕420 号文和有关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及施工图的规定或要求,所做的上述检测试验所需的试件取样、制作、送检,试件制作需要提供的材料以及检测、试验的配合工作由中标人负责完成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投标人自行测算纳入综合分部分项投标报价中,所有检验试验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支付。”根据渝建【2015】420号文件规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市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检测服务,应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委托单位不是建设单位的质量检测报告不得作为竣工验收资料。同时规定在编制建设工程概算时,应单列工程质量检测费用,不得将其挪作他用,建设单位应直接向检测机构支付检测费用,不得由施工单位代为支付。
请问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你们是没读这个文件吗还是在编制项目概算的时候没有将该笔费用单列
工程检测费应该单列,并且不能挪用。招标文件明确规定材料检测费由中标单位缴纳严重违反渝建2015【420】号文件规定,请予以纠正!
答疑8:取消招标文件第3.2款“投标报价”中第13.2条:检验试验①一般检验试验费的内容。
二、补遗部分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4.1款“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第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修改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能反映完整的网站名称、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每张截图需清晰并显示完整的网址方为有效。若截图能反映业绩要求对应的业绩信息(如竣工时间、工程类别、工程造价、工程规模等)的,则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若截图不能反映业绩要求对应的业绩信息(如竣工时间、工程类别、工程造价、工程规模等)的,应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中的一种或几种作为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工程类别、工程规模信息的,应提供业主证明。
注: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含截图)的真实性负责。当以上业绩证明材料体现的竣工时间、工程类别、工程造价、工程规模等信息不一致时,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解释。
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业绩无效。”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4.1款“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第5.3.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修改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能反映完整的网站名称、工程名称、中标单位名称(或承包单位名称或施工企业名称),每张截图需清晰并显示完整的网址方为有效。若截图能反映业绩要求对应的业绩信息(如竣工时间、工程类别、工程造价、工程规模、人员姓名职务等)的,则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若截图不能反映业绩要求对应的业绩信息(如竣工时间、工程类别、工程造价、工程规模、人员姓名职务等)的,应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中的一种或几种作为证明材料。若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工程类别、工程规模、人员姓名职务信息的,应提供业主证明。
注: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含截图)的真实性负责。当以上业绩证明材料体现的竣工时间、工程类别、工程造价、工程规模、人员姓名职务等信息不一致时,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解释。
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业绩无效。”
3、本项目工期要求修改为:360日历天。
4、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4516.24元(大写:伍仟捌佰捌拾伍万肆仟伍佰壹拾陆元贰角肆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141.562423万元(大写:壹佰肆拾壹万伍仟陆佰贰拾肆元贰角叁分)。
5、本项目施工图、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和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挂网附件。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1年11月10日
[500********026****10101].CQCF
工程量清单.pdf
**施工图汇总2021.****.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