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控制价:196.00万元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概况:********中心设备采购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电子沙盘、智能操作平台、组合式多媒体工作台、会议桌、卡位式办公平台、座椅等。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 本项目采购内容包括: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清单。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合格。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 规范: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最新标准。 4.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合格。 5.供货安装期:40日历天。 6.需满足的服务标准:符合采购文件相关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服务效率:按照采购人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服务。 7.验收标准:满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8.质保期:2年,质保期为货物验收合格、投入正常使用后开始计算。 9.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 9.1 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安装能力; 3.投标人须在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2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5日内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成后付至合同金额的70%,项目整体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金额的97%,余款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30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9.3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
三、论证意见: /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11月10日起,至2021年11月13日止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11-14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1、采购单位:**** | 地址:**县新汇河街街69号 |
联系人:姜主任 | 联系方式:0538-****036 |
2.采购代理机构:**** | 地址:********稻香街81 |
联系人:陈兴其 | 联系方式:135****16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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