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县2020年、2021年度生产障碍耕地治理项目技术服务(第二次)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11-11 |
二、更正信息 |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更正内容 | 1、原招标文件“P15 18.2 投标人应按18.1准备两部分投标文件,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和相应的电子文档U盘,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密封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壹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投标文件为准”。更正为“18.2 投标人应按18.1准备两部分投标文件,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陆份)和相应的电子文档U盘,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密封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壹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投标文件为准。 2、原招标文件“P33 格式2-3 投标函“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和相应的电子文档U盘,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密封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壹份)。”更正为“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陆份)和相应的电子文档U盘,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密封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壹份)。” 3、其余事项不变以更正后的文件为准,特此更正! |
更正日期 | 2021年 11月12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
无。 | |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 |
地址: | **市**县蔺阳大道126****中心) |
联系方式: | 胡老师 0830-****119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 |
地址: | **市******中心7号楼1102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830-****781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老师 |
电话: | 0830-****781 |
五、附件 |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