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1-12 17:22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2021-10-90
2、采购项目名称:**县发展集体经济养子沟至养子口村旅游示范点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1月01日
5、评审日期:2021年11月12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1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养子沟至养子口村旅游示范点改造民居、****广场、旅游公厕、污水管网、安装路灯等旅游服务配套基础设施。 **** **省**市**县**镇幸福西路 3,400,000.00 元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县发展集体经济养子沟至养子口村旅游示范点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施工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项目经理:王保伟 工期:30日历天 ****000.00元
三、评审专家名单
张静(组长)、尚连红、张亚娟(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工程标准的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26,8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日: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供应商对谈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城君**路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87****83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县****药店三楼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0379—****3618 135****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135****0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