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中心2021-2023年度辅料分厂螺纹保护器(简称护丝)注塑专用料及副产品加工定点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本招标项目2021-2023年度辅料分厂螺纹保护器(简称护丝)注塑专用料及副产品加工定点招标已由****批准,项目业主为****,资金来自生产费用,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序号 | 物资名称 | 用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 (元/吨) |
1 | 注塑专用料 | 2,400.00 | 吨 | 5,950.00 |
2 | 护丝副产品加工 | 520.00 | 吨 | 1,450.00 |
3 | 聚乙烯扒皮料加工 | 300.00 | 吨 | 2,100.00 |
合计 |
| 3,220.00 | 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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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省**市高新区高新零路****辅料分厂。
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如注塑专用料合同量未执行到量,合同履约期顺延。
报价方式:投标报价需含运杂费,以一票制包到含税单价作为评标评分依据,报价含13%增值税专用发票。
交货期:分批次接甲方通知后5日内交货,紧急情况3日内交货。
合同预算金额:1,566.40万元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是具备颗粒料加工的制造商;
3.2、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造粒(或同类)环评报告;
3.4、投标人出具所供应材料第三方检测报告和VOC成分检测报告;
3.5、投标人提供投标物样品5KG/袋,共两袋;(招标人留存一袋已对后期交货做比对。)
3.6、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2020年度或最新的有****事务所审计财务报表(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
3.7、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0月30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本项目的同行业供货业绩(附合同原件扫描件及部分对应发票原件扫描件);
3.8、信用要求:①****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商行****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附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④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注:以上条件均为否决项,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清晰可识别,否则按不合格处理,证明材料不接受单独递交。
3.10 其他要求:
3.11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1 护丝塑件注塑专用料概况
4.1.1 材料用途:用于壁厚为3—12mm的塑件注塑,该塑件与护丝钢套采用冲压进行装配,并使用数控车床对塑件进行高速(600—1800rid/min)平面及螺纹车削加工。
4.1.2 包装要求:吨包装袋:600—1000Kg/袋,防止受潮,包装袋标识产品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净重。
4.1.3 需求数量: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4.1.4 护丝副产品加工:塑件注塑以及车丝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由需方委托供方代加工,按拉运委托量返还需方,用于塑件注塑,需方支付供方加工费用。返还材料品质要求满足护丝塑件注塑专用料技术要求。
4.1.5 聚乙烯扒皮料加工:需方委托供方对聚乙烯扒皮料进行代加工,按拉运委托量返还需方,用于塑件注塑,需方支付供方加工费用。返还材料品质要求满足护丝塑件注塑专用料技术要求。
4.2 护丝塑件注塑专用料技术要求
4.2.1 熔体质量流动速率(g/10min;2.16Kg,190℃):≥0.25g/10min;
4.2.2 密度:0.930—0.990g/cm3;
4.2.3 色泽形状:黑色颗粒(颗粒为扁平或圆柱状,外径2—3mm,长度3—5mm);
4.2.4 收缩率:0.3—0.8%(以244.5内丝为例,脱模时台肩外径经时效定型后收缩量为2—4mm);
4.2.5 材料用于护丝塑件注塑生产,塑件轴向切断面无气孔;
4.2.6.钢套镶嵌装配:内丝塑件镶嵌装配钢套时应满足台肩外径外扩径2—3mm。塑件无破损、断裂;
4.2.7 平面及螺纹车削:车削加工时平面应平整无凹坑,丝扣无断裂。
4.3 其它要求
4.3.1 供方负责货物运输,需方拒绝接受包装袋破损、受潮货物;
4.3.2 代加工护丝副产品、扒皮料由供方负责装卸、运输、在需方磅房(**区姜谭路10号)进行过磅称重;
4.3.3 需方对货物重量进行抽查,拒绝接受不满足净重标识要求的货物;
4.3.4 需方应对供方货物进行注塑-车丝工艺适用性验证,验证材料要求所有项目内容,验证货物数量不少于300Kg,验证合格后需进行批量试制,试制货物数量不少于30吨;
4.3.5 供方应保证所供货物与提供用于注塑-车丝工艺适用性验证时的货物性能一致。如不一致时,对需方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
4.3.6 供方出具所供应材料质量检测报告和第三方的VOC成分检测报告。
4.4 材料验收
4.4.1 每车抽样检测熔体质量流动速率、密度,并对每车货物进行抽查,其结果不满足材料要求条款1、2和3项时,24****采购部和供方,需方拒收该批物料;
4.4.2 收缩率以注塑塑件脱模时尺寸与经过不少于24小时时效后进行尺寸测量,按照材料要求条款4要求验证;
4.4.3 钢套镶嵌装配**面及螺纹车削以实际装配与车削时进行验证。验证数量不少于500件,缺陷数量不得超过1件。
4.5 交货期:接甲方通知后5日内交货,紧急情况3日内交货。
4.6其他要求:
4.6.1 考虑到塑料颗粒及环保因素造成价格浮动较为频繁,本次招标分批结算价格实行浮动价,按开标当天“生意社”网站[http://www.****.com/]“**子石化LLDPE-7042牌号”价格作为基准价格,每月结算日当天“**子石化LLDPE-7042牌号”价格浮动±5%以内,结算单价不做调整,超过±5%同比调整结算单价。
4.6.2 供方负责货物运输,用户拒绝接受包装袋破损、受潮货物。回收护丝副产品、扒皮料由中标方负责装卸、运输,在需方磅房(磅房地点为******公司厂区内)进行过磅称重。
说明:
护丝副产品由中标人负责从**市高新区高新零路**钢管辅料分厂装运。过磅、除皮均在**市**区姜谭路10****公司西门磅房过磅。中标人自行考虑过磅运距运费;
扒皮料由中标人负责在**市**区姜谭路10****公司防腐分厂拉运,****公司内西门磅房过磅。
护丝副产品及扒皮料,在招标人通知后次日进行拉运。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
如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照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17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时间,下同),将投标确认函及标书费缴纳凭证发招标人邮箱(****@qq.com),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放。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5.3 招标投标保证金50,000.00元。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23日14时30分,地点为**省**市**区姜谭路10号********办公室。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招标文件以邮寄方式提供。
地 址:**省**市**区姜谭路10号
名 称:****
邮 编:721008
联系人:侯晓辉
联系电话:137****0530
备注:需以顺丰快递方式邮寄,快递需备注投标项目名称及编号,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om)发布。
招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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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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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72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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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侯晓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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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37****0530、0917-****5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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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917-****5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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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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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银行**宝石钢支行 账户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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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610********000000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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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投标确认函.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