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酒店度假区招租(二次挂牌) | 项目编号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1-11-15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1-11-26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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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714000.00元/年 | ||||||||||||||||||||||||||||||||||||
评估基准日 | 2021-05-20 | |||||||||||||||||||||||||||||||||||||
评估机构 | ****集团有限公司 | |||||||||||||||||||||||||||||||||||||
租金底价(元) | 642600.00元/年(含税)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52****5544 | ||||||||||||||||||||||||||||||||||||
出租方承诺 | 1、本次标的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有权对该标的进行出租; 2、我方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标的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其他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集团****公司 |
特别 | 1、该标的以实物现状出租。竞租人应仔细阅读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1】第1873号),并自行对承租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联交所仅就发包方提供的资料及《项目公告》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未尽事宜请意向承租方认真、仔细阅读《租赁合同》文本(租赁合同文本可至出租方处查询),一经报名,即视为意向承租方愿意承担该合同约定承租方所有权利和义务。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按年度支付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
标的交割 | 出租方在收到承租押金后10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承租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联交所网站(www.****.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承租方名称必须一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承租方(竞租人)在竞租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承租底价报价(其他竞租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租人报名交纳的标的资产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出租标的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5、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到**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于《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前述文件,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天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6、租金按年支付。承租方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将租金一次性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7、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标的承租押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承租方须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结清房租等费用,承租方与出租方办理移交手续且未出现扣除承租押金的任何事项并完成退场工作后,承租押金由出租方无息退还。 8、承租方需向**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按成交租金的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100万元低于500万元的,按成交租金的1.5%收取;成交租金高于500万元以上的,按成交租金的1%收取)。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出租方在收到承租方缴纳的承租押金后10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2、税费的负担:承租标的交付前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 、维修费、保险费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交付后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出租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维修费、保险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另承租方自行装修而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在租赁经营期间对消防、防疫、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赁经营期间,防火安全、疫情防控、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 4、承租方承诺:⑴承租方不得超过承租范围从事其他项目开发和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将经营权以分包、转包、转租等形式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⑵租赁经营期间承租方必须抓好安全生产,自行妥善处置租赁经营中出现的矛盾、纠纷等。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若****花园景区、露采场景区、铜钱币景区、千年古郡观观区、**酒店度假区、矿冶博览区中的任意一个或多个标的的承租方,则需在租赁经营期内前5年(含建设期)在景区固定资产投资不能低于2000万元。租赁经营期内前5年满后,发包方对承租方的固定资产投入进行评估,如经评估承租方固定资产投入未达到2000万元,出租方有权无条件解除《租赁合同》,同时承租方所有投入和已支付的租金、承租押金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还需向出租方支付所签订《租赁合同》明确的合同总金额的10%的违约金。 6、承租方租赁经营期间,需按国家相关规定用途使用标的,涉及相关行业许可、资质办理、经营等各项风险均由承租方承担。 7、对标的的使用(经营)要求:承租方应按照标的的使用性质合理使用该标的及其设施、设备。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该标的及设施、设备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坏赔偿责任。承租方如需对标的进行改造,必须征得出租方同意才能组织施工。 8、承租方不得擅自在经营范围内**(构)筑物及其它设施,确需搭建管理临时设施的,必须办理规划审批等相关手续;合同期满承租方必须撤离自用人员和自用物品,并拆除临时设施,否则视为放弃自用物品和临时设施的所有权,归出租方所有。 9、《租赁合同》到期后,在平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如不再继续承租,其在景区所投资的固定资产和基础设施归出租方所有。 10、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标的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标的进行任何形式的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调换、**经营或联营,或将该标的及设施对外实施抵押、担保、处分等,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并无条件收回标的。 11、在《租赁合同》签订3个月内,承租方向出租方提交正式的运营方案。如不符合相关规定或出租方要求,出租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出租方作出说明;如出租方不同意,承租方应予以纠正。否则,出租方可以扣除承租方承租押金,并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 12、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踏勘联系人及电话:姚敏 158****0302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1-11-15 09:00:00 至 2021-11-26 17:00:00前(节假日除外) | |||
报名手续 | 意向承租方提交材料清单.pdf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180000.00元,截止时间2021-11-26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20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1-11-15 09:00:00-2021-11-29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120 | ||
服务费 | 承租方需向**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按成交租金的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100万元低于500万元的,按成交租金的1.5%收取;成交租金高于500万元以上的,按成交租金的1%收取)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蒋女士 |
咨询电话 | 0731-****8993、131****7552 | |
咨询时间 | 挂牌期满日17时前(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 |
咨询(送达)地址 | **市**中路三段569号**商会大厦(西塔)23A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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