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15 14:31:49]
********学院****学院新零售课程**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学院****学院新零售课程**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网商路699号6号楼2楼
中标金额:****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学院****学院新零售课程**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按单一来源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符合单一来源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180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合格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善胜、李勇竞、邹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费= 100万元*1.2%+(中标价-100)万元*0.48%
收费金额:21216.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8.1、招标方式:单一来源。
8.2、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whsggzy.****.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cn)。
8.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8.4、中标供应商业绩:无。
8.5、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园区文津西路
联系方式:0553-****826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湾沚区世贸大厦1407室
联系方式:182****10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葛工
电话:182****109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