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县自然资源局内乡县2020年度第一批补充耕地提质改造储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县2020年度第一批补充耕地提质改造储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县公共**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07日09时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 | ||||||||||||||||
2、项目名称:**县2020年度第一批补充耕地提质改造储备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14,080,000.00元 | ||||||||||||||||
最高限价:****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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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一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的施工. 二标段:项目实施过程中全流程监理服务。 | ||||||||||||||||
6、合同履行期限:180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微企业采购。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施工标段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3.1.2投标人具有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如注册时间不足三年,以注册时间为准); 3.1.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依据《关于在公共**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提供截图清晰可辨。 3.1.4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1.5投标人现阶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 3.1.6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营业执照、资质、业绩、人员、财务、证书等内容,须在市场主体信息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节假日顺延)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3.1.7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含贰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投标人应承诺拟任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任何材料一律不予认可; 3.2、监理标段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厅或****通报批评正在整改中、信用****整理中心评定为 B 级及以下****整理中心限制投标的均不得参与本工程(此项由投标人自行查询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网页版截图,如****整理中心进行备案,则提供无法查询该单 位相关信息或未被降为 B 级的网页版截图证明)。 3.2.3、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投标人出具的本项目总监聘任证明, 签订了劳动合同,且不得三个以上在建工程中担任总监职务,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书。 3.2.4、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如注册时间不足三年,以注册时间为准)。 3.2.5、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2.6 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依据《关于在公共**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提供截图清晰可辨。 3.2.8、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集团母、子公司和子、子公司不得分别独立投标。 3.3、其他要求 本项目采用融建一体模式,由中标人全额出资建设,实施期间无进度款。待本项******局及规划局竣工验收,取得验收合格批复文件和项目工程竣工决算报告******厅政务管理信息系统报备通过后,按最终决算审计确定的投资金额分期(无息)支付工程费用。 投标人需保证中标后连续施工。若非不可抗力情况下停工时间超过十天,甲方有权调减其工程量,直至终止合同。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1年11月17日 至 2021年11月23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县公共**电子交易平台 | ||||||||||||||||
3.方式:潜在投标人需通过**县公共**交易网新版系统首页点击新版电子交易系统,登录交易系统进行招标文件下载。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1年12月07日09时00分(**时间) | ||||||||||||||||
2.地点:**县公共**电子交易平台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1年12月07日09时00分(**时间) | ||||||||||||||||
2.地点:****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
地址:**县大成路西段 | ||||||||||||||||
联系人:郭丽娟 | ||||||||||||||||
联系方式:183****689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 | ||||||||||||||||
地址:**市三贤路3号 | ||||||||||||||||
联系人:刘洋 | ||||||||||||||||
联系方式:137****0875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刘洋 | ||||||||||||||||
联系方式:137****08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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