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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 |
2、采购项目名称:******市移动式汽车排放检测装备项目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0日 |
5、评审日期:2021年11月16日 |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
2.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2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20 日历天 2.3 质量要求:合格 2.4 采购需求:移动式汽车排放检测装备。 |
三、中标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1 | ******市移动式汽车排放检测装备项目 | **** | **省**市**区创新创业孵化园**西路1112号 | 1,950,000.00 | 元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1 | ******市移动式汽车排放检测装备项目 | / | / | / | /元 | | |
四、评审专家名单 |
高新敏、李莉莉、王大革、王利杰、张传虎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按照100万以下部分*1.5%,100万以上部分*1.1%计取。 |
收费金额:25,450.00元 |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信息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1、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规定,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线上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若质疑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形式向该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市公共**交易信息****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2、监督部门:****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371-****6034 |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地址:**省**市**区八大街与**路交叉口向北150****机关综合办公楼8层 |
联系人:张先生 |
联系方式:0371-****3118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 |
地址:**自贸试验区**片区(郑东)商务内环路10号金成**国际1401室 |
联系人:杨女士 |
联系方式:0371-****1058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
联系方式:0371-****10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