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康宁廉租住房小区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答疑及补遗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县康宁廉租住房小区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招标文件作如下答疑及补遗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答疑及补遗文件文件为准,本答疑及补遗文件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题一、请问你们**具备的业绩条件: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至少1个单项合同拆除面积1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小区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施工业绩;项目为什么这样设条件,是不是提前业主串通好了的请明确答复,故意排斥其它潜在投标人,****公司和发改委是无法无天,把招投标法、市发改委从不放在眼里,是谁给你们的胆子,给你们撑腰当保护伞请明确回答为什么设置业绩和谁给你们的胆子
回复:****社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拆除工程是建筑主体改造的重要施工内容,高空拆除施工具有高度危险性和专业性,为确保本项目在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能够顺利推进,故设置相应业绩,未排斥潜在投标人。
二、补遗部分
1.将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4.3条修改为: “招标人应于2021年11月17日18时00分(**时间)前在**市公共**交易网(**县)(https://www.****.com/wuxiweb/)发布澄清”。
2.将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工期要求修改为“365日历天”。
3.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中的财务要求:“2018年、2019年、2020年的年度务状况不亏损”修改为:“2018年、2019年、2020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
4.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0条“其他”的内容。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1年11月 17 日
[500********111****10101].CQCF
工程量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