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小学 互联网+教育 标杆校建设项目(二)
首次公告日期: 2021-10-21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根据自治区、**市关于疫情防控总体安排部署,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确保项目按时及安全有序完成开标、评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为配合疫情防控减少人员聚集带来疫情扩散的风险,本项目决定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进行,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一正叁副)及本企业CA锁(须与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是同一把锁)于(2021年11月22下午17时前)邮寄并送达至****(地址:**市**县虹桥街**大厦B座22楼2201室,联系人:陈金158****5442)。投标人委派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防疫工作,主动出示健康码及行程码。 2、对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的要求: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一同邮寄。开标现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拆取密封的CA锁并对其进行解密。电子标未解密成功的,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开标结束后,按照标书寄件地址退回CA锁。 3、本项目一二三标段功能演示部分,投标人按功能演示打分项自行录制演示视频,以U盘形式,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起进行邮寄。4、具体邮寄密封注意事项如下: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需用纸箱包封,纸箱外包封只需写清楚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及联系电话。所有的寄件信息包括寄件物品的外包封不得含有投标人名称或相关提示信息,否则因此暴露投标人信息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投标人应考虑疫情期间快递邮寄时间,提前做好邮寄准备工作,由快递本身、不可抗力等非采购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及时送达并签收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备注: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企业CA锁、录制视频及电子版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更正日期: 2021-11-17
三、其他补充事宜 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交易中心网站 澄清/变更 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 澄清/变更 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黄**路721号
联系方式:095****10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市**县虹桥街**大厦B座2201室
联系方式:158****5442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杨根旺
电话:095****1061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陈金
电话:158****5442
五、附件
招标文件 *:
********小学 互联网+教育 标杆校建设项目(二)(一标段).pdf |
********小学 互联网+教育 标杆校建设项目(二)(二标段).pdf |
********小学 互联网+教育 标杆校建设项目(二)(三标段).pdf |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2021-11-17
![](http://wap.qianlima.com/imgs/xunhua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