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田镇车田村车田组2021年县级 五美 乡村示范点项目
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赣**福县招字[2021] 15号
1.招标条件
****(招标单位名称)的枫田镇车田村车田组2021年县级 五美 乡村示范点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名称)招标工程项目已由安发改行审批字[2021]1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该项目采用EPC方式进行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县枫田镇车田村;
2.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500万元;
2.3主要建设内容:车田村车田组2021年县级 五美 乡村示范点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古村旅游区、生****学区建设;主要进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改房、改沟、旅游厕所、水电管网、道路硬化和游步道改造,停车场改造、相帅府改造等。
2.4招标范围
2.4.1设计范围:按招标人约定的建设目标要求完成包括优化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审查)及施工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设计服务工作内容;
2.4.2施工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相关工程施工及保修等;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计划工期:
2.6.1建设总计划工期:7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0日历天;施工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7质量标准
2.7.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设计标准、规范要求;
2.7.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要求须符合国家质量行业验收合格。
2.8招标金额
2.8.1 本次招标控制价暂估500万元(包含工程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及市政景观等费用之和,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及景观绿化,****财政局评审的预算价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3.2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具备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3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须具有以下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4.1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市政工程,不含临时),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实行了三类人员电子证书的,可以提供三类人员电子证书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可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兼任】。
3.4.2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同项目总负责人要求;
3.4.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4.4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4.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实行了电子证书的,可以提供电子证书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联合体组成后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
3.6投标单位或联合体牵头人(如有)法定代表人参与开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投标单位或联合体牵头人(如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参与开标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并符合《关于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通知》(赣建字[2020]12 号)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由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担任 要求。
3.8信誉要求:
3.8.1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重**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3.8.2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3.8.3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的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被 信用中国 网站(www.****.cn)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招标****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如有以上行为的,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3.9 财务要求:投标人(联合体牵头方)近年(2018年、2019 年、2020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联合体牵头方)应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证明。
3.10 外埠来赣设计、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办理进赣登记手续。
3.11 参与本项目前期可研编制、初步设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12其它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交易中心****中心出具的到账凭证****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21年11月19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在**省公共**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4.2根据赣建字〔2020〕12号文件的通知,为落实推进全领域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精神,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因电子化招标项目版块没有EPC项目分类,所以该项目的项目分类选择了 施工类 ,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和下载标书之前应在**省公共**交易网登陆系统中添加 房建及市政施工单位 身份,操作过程如有疑问请咨询新点郭工:181****1259。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 年12月21日9时00 分;
5.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交易中心****会展中心二楼);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时间上传至**省公共**交易网。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注册建造师)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未按要求出席开标会或未提供上述必须出席开标会有关人员有效证件原件的投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
6.其他说明6.1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省公共**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6.2本次招标将公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信息,公示信息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姓名等。
6.3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 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 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 为公务****事业单位人员。
6.4参与投标拟派设计、施工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与项目现场人员保持一致(如擅自更换,招标单位有权取消投标单位中标资格)。打击挂靠及非法转包行为,使用假业绩、假证书参与投标,存在围标、串标的将立案调查,取消投标单位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加入失信名单,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5中标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赣建招[2017]1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对预中标人资格条件进行核实、考察,若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加入失信名单,并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6.6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县****办公室进行监督。
6.7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网(http://www.****.cn/)、**市公共**交易监督网(http://www.****.cn/)、****政府网(http://www.****.cn/)发布。
8.联系方式招标人:****
地 址:**县府前路
联系人:薛先生
电 话:137****252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912号地铁大厦第17层
联系人:张先生、马先生
电 话:0791-****5995/137****1103
电子邮件:****@163.com
备注:投标单位进入开标厅前,来自省内的投标人将 赣通码 (绿码)和行程码(用手机进入支付宝-赣服通申领,为节约时间,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可以提前申领,查验时直接展示即可),来自省外的投标人一律持 7 天以内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将省际之间互认的 健康码 (绿码)和行程码给工作人员查看并测量体温,来自**重点疫情中高风险区投标人在参加开标前来市返市须一律实行 14 天以上健康监测观察,否则禁止入场。体温正常及符合以上要求的投标人凭身份证和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招标文件其他材料中下载,请如实填写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方可入场。****指挥部门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