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49号路(文化路-**路)****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拟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本项目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潜在供应商及社会各界的意见。本项目采购预算约800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本次采购标的**49号路(文化路-**路)提升改造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路面改造、路面两侧绿化、路面两侧路灯、路面排水改造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达到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定。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定。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监狱企业发展在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政府采购政策不重复适用);财政部、****委员会(财库[2004]185 号)《****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办公厅国办发[2007]51 号《****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财政部、****总局财库[2006]090 号)《****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2021年,**境内。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达到合格标准。
8、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
规范,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定。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11月18日起,至2021年11月21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年11月21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孟先生 联系方式:0530-****901
2.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156****3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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